─洪三雄和陳玲玉訪談Q&A
文 /郝廣才
Q1.這部漫畫的開頭場景,在椰林大道上出現歌詞 「This land is mine, God gave this land to me. This brave and ancient land to me!」, 請問這段歌詞對你們的意義是什麼?
洪三雄(以下簡稱洪):這段歌詞是電影《出埃及記》(1960 年)的主題歌。聖經裡,摩西代替耶穌,帶領一群受埃及帝 國迫害的猶太人脫離苦海,去追求他們認同的自由土地。我 進臺大後,感受到這裡真的是一個自由學府。如同我從高中 時期禁錮的升學主義下,被解放出來的感覺。
陳玲玉(以下簡稱陳):這首歌涉及國家意識。1970 年 9 月 10 日,美國國務院宣布將在 1972 年,把釣魚臺列嶼歸還日本,臺大因而發起保釣運動。那是我此生第一次感覺到「國家是什麼?」之後臺大保釣會舉行示威遊行。我們也在 1972 年 3 月 6 日《臺大法言》刊登社論〈臺灣的命運〉。但訓導處要求改為〈我們的命運〉,不能提「臺灣」,才准刊登。那篇文章的重點是最後一句:「唯 有臺灣 1400 萬同胞才能決定臺灣的命運」,彰顯我們對國家的認同。當年我很喜歡〈This Land is Mine〉,因為它提醒我們:「臺灣是我們的國家」。
Q2.在那個年代,女生很少不會做菜。 想請問陳律師那時候是真的都不會下廚嗎?
陳:是(笑)。因為我爸爸非常疼愛小孩(尤其是我), 他是無微不至的保護我。在我小時候,我爸就嚴格禁止 小孩進入廚房。他只會講臺語跟日語,他常對我說進廚 房「tsin huî-hiám(很危險)」,所以我到現在也不會 進廚房。我爸也很常說「bē-sái khì ut-táu(不要去碰熨斗)」,這很危 險。以前的衣服通通要燙,我們的制服都由傭人幫忙燙平,所以我也不 會做這類家事。我媽媽是很傳統式的日本婦女,她是夫唱婦隨,所以不 會叫我做家事。
三雄跟我在大學就相識,他和臺大同學都很常來我家吃飯。他很了解我爸的個性,所以結婚之後,他照單全收,我不進廚房。我妹妹結婚 前也沒有進廚房,跟我一樣。但不一樣的是,她結婚後就進廚房了。
Q3.漫畫裡有提到洪董事長很會做菜,是怎麼學會的?
洪:我小時候家裡環境不是很好,不像其他同學有錢去 補習,所以放學後回到家就是隨性安排時間。我也比較 好動,看媽媽在忙家事,我也喜歡幫她的忙。
所以看著媽媽煮菜,我就會問東問西,比如怎麼炒菜?順序要先下油、 蔥、蒜等等。媽媽忙不過來的時候,我就會去幫她,自然而然就學會 了。一方面是我想幫助媽媽,另一方面是我自己很有求知欲。不只是 做菜,我也會縫衣服。
洪:以前是那種腳踩的裁縫車。用腳踩不打緊,那時候 的裁縫車要踩前踩後,很不容易。我住在美國,我女兒 買衣服參加高中舞會。但買回來之後發現美國的尺寸太 大,我就幫她改小。
陳:住在美國期間我買衣服時,他都先跟我說:可以修 改的衣服,才可以買。回家後,他就替我修改成合身的 尺寸。我女兒在美國念初中一年級時,學校要寫一篇作 文,題目是「My Hero」,她就寫「我的英雄是爸爸, 因為爸爸是裁縫師,會改衣服;爸爸也是個廚師,會做菜;又是個美 容師,會幫我剪頭髮。」
陳:他會用裁縫機。
Q4.當時你們決定不要臺大補助《臺大法言》的 200 元。 請問這個 200 元在當時是很多嗎? 不想要贊助這件事是可以的嗎?
陳:當時《臺大法言》一期的印刷費用是 2400 元, 臺大補助我們 200 元。
洪:那個時候,1800 元就能支付註冊費跟教科書。
陳:當時三雄經常跟訓導處鬥法,文章也不想讓他們 審。他在 1971 年 9 月 5 日那一期《臺大法言》,寫了 〈對學校開刀,向社會進軍〉這篇文章,文中寫下「我 們欣然放棄校方每期給予二百元的施捨」。他覺得我人 脈關係很好、講話有說服力,就叫我去拉廣告。
陳:所以,我就開始自己去找臺大富二代們,跟他們拉 廣告。當時有臺北區合會總經理的女兒和大同公司董事 長的女兒,以及國泰、新光、大藥廠的兒子,他們都是 我的廣告主名單,我們用自己拉來的廣告費支持《臺大 法言》。辦座談會需要經費,我也拉廣告支應。我卸任 法代會主席的時候,廣告費用還盈餘 7364 元。那時正好有位叫楊超 塵的同學生病了,全校發起募捐。我想:這七千多元是我辛苦拉來的, 不打算留給下一屆,就以愛心捐給楊同學。當時的訓導長張德溥也說 過一句話:「我曾經設法去查洪三雄的帳,發現他們帳目乾乾淨淨, 很難抓得到把柄。」
陳:另外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我剛開始在拉廣告時,我爸並沒有幫我。 當時臺大學生大部分畢業後都出國留學,會去補習英文。我想英文雜 誌社應該比較會支援我們,所以跟他們提案三次,請他們在《臺大法 言》刊登廣告,但都落空。
有一天跟爸爸吃飯時,他問我廣告拉得怎麼樣?我想到雜誌社刁難我, 就眼眶一紅不發一語。我爸看我如此,就開始幫我談了國泰的廣告。
Q7.當時你如何幫學生活動中心爭取到一臺彩色電視? 在改造活動中心時,還有遇到什麼阻力?
陳:因為我們經常跟學校鬥,所以學校就不給我們贊助。 我當上法代會主席後,理出一套「臺大經營學」,做出 很多革新。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利用臺大法學院的學生 活動中心,讓我們自己來賺錢。所以我當時就辦了撞球 比賽,印一些禮券,前三名得獎者就有錢拿,大家參與 度很高。當時,臺灣的大同公司正好推出第一臺彩色電視機。我就一直打電話給大同董事長林挺生的秘書,想拜訪董事長,可是一直連絡不上。
後來我就想到了一個辦法。當時 0 南公車是直接停在法學院旁邊,我們可以藉由這個公車噪音問題,請紀榮治市議員幫忙聯繫身兼議長的林挺生,結果竟然就 成功了。見林董事長的時候,我們先請董事長協調市政府公車改 道,再旁敲側擊詢問是否能放一臺彩色電視到法學院?因為董事長不僅是臺大的校友,把彩色電視放在臺大也是個很好的宣傳。結果他馬上叫一個公關主任來幫忙,請他與我保持聯繫。
但事後公關沒有回應,我就再想一個方法先發制人。1971 年 4 月 20 日,我在《臺大法言》刊登〈林挺生先生訪問記――從「黑白邁向彩色」 談起〉,文內寫「經過再三叩關求見,我終於見到了林挺生議長。但 是自此文發表為止,法代會仍然跟大同公司周旋於『完全贈予』或『半 價優待』,所以彩色電視機仍然安躺於大同公司。」然後寄給林董事 長,說明這一萬份《臺大法言》是發給臺大六學院全體學生,之後才 終於收到第一臺彩色電視機。結果沒多久,正好美國威廉波特在舉辦 世界少棒冠亞軍賽,臺灣第一次得到冠軍。那天晚上實況轉播冠亞賽, 全場歡聲雷動,令我很感動。
Q6.為什麼保釣運動激起大學生的熱情? 那這個運動後來怎麼轉變成大規模自由民主的愛國運動? 保釣運動對你們有什麼啟發?
洪:保釣運動其實不算什麼大型運動,只是剛好有一個 激發點而已。當時我提出要成立一個組織,大家要我去 做主委,但我謙辭,只擔任委員。我的看法是,第一, 我們的能力解決不了釣魚臺這麼大的事情,學生能夠解 決什麼?第二,有太多人參與,有僑生跟本地生,但我們沒有組織, 也成不了氣候;就算成了氣候,也沒有辦法持久。第三,其實我認為 最重要的不是專注在這個運動,而是把《臺大法言》當成工具,去實 現我們民主自由的言論。所以對我們來講也沒有什麼運動,我們完全 就是用文字、辦演講跟座談會,來帶動大家的情緒跟思潮。因為我們 在這之前都沒有一個舞臺,像陳鼓應老師也很高興,他說從來沒有一 個舞臺,可以讓他上臺講話。
陳:陳老師說:座談會「言論自由在臺大」讓他二十年 來第一次講出該講的話,非常的感動。
洪:一個學期辦兩三次活動就已經很多了,你一開始要 宣傳,自己做文宣,然後報紙事後又要發表言論來呼應 活動。1971 年 12 月 7 日辦「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 改選」辯論會,我們就寫過兩篇社論,第一篇就是〈全 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第二篇就是〈重申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 那時候《自由中國》跟《文星》都沒了,後來就是《大學雜誌》接棒, 包括我們共五個學生也是編務委員,我們私下跟他們聯合寫文章。
陳:他們把我倆拉進去當委員,覺得我們的思想很接近。
洪:我們的演講會、座談會,他們全文照登,也寫呼應文章。 社長陳少廷也請我寫社論。
陳:那時候都要用鋼筆寫文,再刻鋼板,沒有打字機, 更沒有電腦,很辛苦。我還記得寫完後,陳少廷老師還 會在我們的紙稿上面寫「excellent!」。十幾年以後, 康寧祥發行《八十年代》,在 1983 年 9 月那一期寫 道:「臺大法代會舉辦的全國第一場辯論會『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 改選』,影響了整個社會、整個國家,具有振聾發聵的歷史意義。」
洪:康寧祥當年也坐在臺下聽那場辯論會。還有張俊宏、許信良。
陳:他們都坐在第一排,兩千多個人在臺大體育館。在那之後, 學校就禁止用體育館辦活動。
陳:在保釣運動之前,大一、大二我都只顧念書、拿書 卷獎,從來不參加社團活動,也不接受任何人的邀約出 遊。別校有男生寫信給我,我也不回信。當時臺大學生 大都準備留學,但保釣運動的示威遊行後,激起了我的 愛國情操,認識到什麼是「國家」。當時我覺得「大學 生是社會的良心,應該站出來為人民做事」。
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影響是,我那時候很喜歡去牯嶺街買禁書,也 看《自由中國》、《文星》和雷震的書,裡面就有很多自由、人權、 民主的觀念。我就覺得,為什麼書中寫的跟我們現實環境都不一樣? 所以我應該要從書中走出來。而且,三雄擔任法代會主席時,我是秘 書長。三雄就請我出來競選下一屆主席,我在 1970 年 9 月大三的時 候參選。當時法學院有二十九班,我全票當選。三雄卸任主席以後, 我們想一個方法讓三雄有一個角色,我們才可以一起做事。當時《臺 大法言》是附屬在臺大法代會之下,所以我們就決定另外創立「臺大法言社」,洪三雄擔任社長。
我就任法代會主席那一天,第一件事情是修改臺大法代會組織章程, 增加一條規定:創設臺大法言社,當天就由洪三雄當選社長。這些都 是事先規劃好的。我在法代會可以辦活動、座談會,但辦完之後就結 束了;創立臺大法言社之後,就可以刊登全部的活動內容。我動口、 他(洪三雄)動筆,就能為臺大和臺灣做一點事情。在保釣運動之後, 我辦了四場大型座談會,包括「言論自由在臺大」、「民主生活在臺 大」、「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一個小市民的心聲」。
[caption id="attachment_90350" align="alignnone" width="608"] 洪三雄將法代會主席一職交接給當時的秘書長陳玲玉 (右),20 歲的洪三雄主席與 19 歲的陳玲玉秘書長(左)。 [/caption]本文摘自格林文化出版〈青春自由夢〉一書。
【出版社簡介】
格林文化是台灣第一家結合全球32個國家、335位世界第一流插畫家,出版「高畫質」兒童繪本的專業出版社。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馬奎斯、吉卜林……,國際繪本大獎安徒生大獎得主杜桑凱利、羅伯英潘……等傑出而具影響力的作家和插畫家,都是我們的作、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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