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輝》祀田碑與執照 敘述霧峰林家的慎終追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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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傳媒林光輝專欄】祀田碑,一塊斑駁的古碑,還有一張泛黃的執照,敘述著霧峰林家一段慎終追遠的陳年往事。
古碑豎立在福建漳州平和縣埔坪村的小宗祠堂,碑文:「建立奇昴公祀田」「縣正堂桂批:職員文榮、文欽、朝棟事,筆批建置祭田,原備歷世祖考蒸嘗之需,准如所請存案,至立碑家廟應由」「光緒十九年癸巳六月 日奇昴公派下台灣培遠堂置」。
執照收藏在台灣文獻館,記載:「光緒十八年欽加同知銜特授平和縣正堂桂為徵收穀糧戶林培遠堂之業戶執照」「土地位於新安里新四庄」「繳納地丁銀1分0厘」。(摘自 台灣文化部典藏網)
相隔千里的兩地文物,顯示的是同一件事,即霧峰林家開台祖、埔坪林氏十四世林石公,於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來台墾荒,離鄉一百四十七年後,子孫林文榮、林文欽、林朝棟返鄉整修小宗祠堂,購田祭祖的往事。
小宗祠堂位在大宗祠堂前方數十公尺處。大宗祠堂以埔坪開基祖子慕公為一世,傳到奇昴公為第十一世,乃另立分支建小宗祠堂,以「林培遠堂」為堂號,屬遷居台灣的支派。
此碑立於清光緒十九年(1893年),正值霧峰林家鼎盛時期。林朝棟身膺重任,督辦中路營務處、中路撫墾事務,負責興建四樓八門的台灣府城(台中城)、考棚、縣衙門,台灣林剛愍公祠及霧峰林家大花廳也在此時陸續完成。
人不親土親,藉著祭祀祖先來凝聚彼此的情感,這種血濃於水的關係最單純、自然。祀田又稱祭田,在台灣轉稱為祭祀公業,宋代以來這種制度即普遍存在於民間。後代子孫看著猶豎立在祠堂的「祀田碑」,先祖的叮嚀、廣被宗親的恩澤躍然眼前,心頭仍悸動不已。台灣作家鍾理和的《原鄉人》裡有一句話:「原鄉人的血,必須流返原鄉,才會停止沸騰。」誠哉斯言!
作者林光輝為埔坪林氏二十二世、霧峰林家第九代裔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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