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嘉義地檢署/翻攝照片
嘉義市警局某派出所陳姓警員涉嫌吸食「喪屍菸彈」、性侵女毒犯等罪,嘉義地檢署偵結起訴,案件移審嘉義地院,院方昨(9)日裁定10萬元交保。嘉義市警局表示,陳員依規定免職8日生效,將追究相關主管考監不周責任。
起訴書指出,31歲陳姓員警去年2月間查獲一名女毒販A女,藉機與A女加入LINE好友,去年8月間,陳員邀約A女至中埔鄉某汽車旅館見面,再提供含有不詳成分的菸彈給A女施用,A女施用後感到乏力、頭暈,陳員將A女推到床上,強行脫去內衣褲,再將其生殖器插入A女陰道抽插,以此方式對A女為性交行為1次。
事後A女報案,檢警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去年11月在派出所、陳員住處及車上,扣得數盒毒品依托咪酯(喪屍菸彈)。另查獲陳員使用公車載送女性友人及未成年子女上學,涉詐取油料費、詐領超勤加班費未遂等情事,依毒品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但陳員僅承認偽造文書犯行,對強制性交、轉讓禁藥、詐欺得利等罪均否認,指與A女為合意性交,接送幼童是為民服務。
本案起訴後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諭知陳員10萬元交保,不得對證人及辦理案件偵查員警或其配偶等親屬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行為;嘉義市警局則表示,陳員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事證明確,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免職,免職令8日已送達,後續將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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