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媒《光明日報》原評論部副主任董郁玉11月29日被中國以間諜罪判刑七年,他的家人發表聲明說,“董郁玉因在記者生涯中表現出的獨立性而受到迫害”。董郁玉被判刑「對每一位有自由思想的中國記者和每一位致力於與世界友好交往的普通中國人來說都是嚴重不公正的」。
聲明表示,對中國當局公開把外國駐中國大使館視為間諜組織,並指控日本大使及其它外交官為間諜感到震驚。聲明還說,法院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判處董郁玉七年有期徒刑,“向世界宣告了中國司法系統的破產。”
聲明指出,在被拘留之前,董郁玉就因其發表的言論而多次面臨巨大壓力。
美國駐華大使伯恩斯也對中國發出譴責,認為董郁玉因行使言論自由權被判是不公義的。他說:“中國今天以間諜罪判中國新聞從業人員董郁玉七年徒刑。中國憲法保障其人民的言論自由,而董郁玉因為行使了自己的言論自由權而遭受懲罰是不公正的。”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週五以涉嫌從事「間諜」活動為由,判處董郁玉七年有期徒刑。董郁玉被宣判後,他家人在給媒體的一份英文聲明中說:「今天的判決不僅對郁玉及其家人,而且對每一位有自由思想的中國記者和每一位致力於與世界友好交往的普通中國人來說都是嚴重不公正的。
董郁玉現年62歲。被捕前曾任中共官媒《光明日報》評論部副主任。作為工作的一部分,董郁玉經常與外國外交官和記者碰面。
董郁玉家人在聲明中說,判決書特別提到他與日本前駐華大使垂秀夫以及現任日本駐上海總領事岡田正的接觸,並把其作為他與間諜組織特工會面的證據。根據聲明,判決書在法庭上宣讀,但並未提供給董郁玉的律師和家人。
董郁玉家人的聲明也說,董郁玉在日本和美國大學獲得的獎學金,包括著名的哈佛大學尼曼獎學金,都受到中國當局的嚴格審查。董郁玉的定罪實際上標誌著「民間外交」的終結,而中國當局一直聲稱倡導這種接觸方式。
62歲的董郁玉原籍遼寧撫順,在北京大學法律系取得碩士學位後加入中共中央旗下官媒《光明日報》。 1989年,董郁玉因為參加「六四」抗議活動被下放一年。董郁玉後來回到《光明日報》,被捕時出任該報評論部副主任。
他也曾為以倡導改革著稱的歷史雜誌《炎黃春秋》以及美國《紐約時報》中文網撰文。 2006年,董郁玉獲得美國哈佛大學尼曼新聞獎學金,在哈佛訪學一年。他也曾在日本慶應義塾大學和北海道大學擔任訪問學者。董郁玉在《光明日報》經常撰寫關於經濟事務的評論。2012年,董郁玉在為《炎黃春秋》撰寫的文章《共和為何成為歷史大勢》中,表達了中國需要建立憲政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