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掛牌倒數 11/30起未掛牌最高罰3,600元
民生電子報/
1 年前
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經統計113年1月迄今,舉發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交通違規共計72件,其中前3名為不依規定停放車輛、違規行駛人行道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騎乘微電車雖然不用駕照,但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同時配戴合格安全帽,只能單載不得載人及遵守交通號誌指示等相關規定;另臺北市政府111年11月30日府交管字第1113047438號令規定,自111年11月30日起,禁止微電車行駛於人行道及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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