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阿春(化名)前年10月間剛與丈夫離婚不久,結果當時家中出現水電問題,便找來擔任水電工的劉姓國小同學到家中幫忙修繕水電,孰料劉男見阿春離婚後心情不好,竟趁機對她熊抱、揉胸、摸大腿,還強吻、並磨蹭下體,阿春奮力抵抗,劉男才罷手,阿春不甘遭辱,事後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考量劉男已與阿春達成50萬元和解,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
判決指出,前年10月13日下午,擔任水電工的劉男到阿春家住幫忙修水電,在換好燈泡後,阿春也熱情招呼劉男休息喝茶聊天,閒談中劉男得知阿春剛離婚,結果竟起了色心,趁房間只有他與阿春,突然強抱阿春,並趁機撫摸胸部和大腿,阿春也奮力推開並拒絕。但劉男仍不死心,還是強吻阿春,並以下體磨蹭阿春私密處,所幸阿春強力反抗,才未被劉男得逞。
阿春事後報警提告,劉男到案後坦承有擁抱阿春,但否認強制猥褻,但仍遭移送並起訴。法院審理後,認定劉男犯行明確,考量他已經與阿春達成50萬元和解,所以依強制猥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並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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