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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一口「炸荔枝椿象」恐重罰2億! 食藥署摃上農業部:非法定食材

匯流新聞網/陳 鈞凱 2024.05.10 04:12

吃一口「炸荔枝椿象」恐重罰2億! 食藥署摃上農業部:非法定食材 22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林業署4月27日舉辦「呷蟲王者」活動,現場油炸荔枝椿象,宣導把害蟲轉化成創意料理,這種作法卻爆發爭議。食藥署今(10)日出面喊違法、要罰!因為荔枝椿象非法定食用食材,食藥署已制止農業部繼續宣導,並派衛生局調查,如果真作為食材販賣或貯存,依食安法最高可開罰新台幣2億元。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是在4月27日於觸口自然教育中心舉辦「呷蟲王者」課程活動,課程中將荔枝椿象轉化成創意料理,本意是要宣導食蟲文化,尋找新方法消滅外來害蟲,沒想到此舉卻觸犯食安法。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食藥署目前已與農業部合作,除了請衛生局進行調查之外,初步掌握現場並沒有人食用、也沒有販售行為,但食藥署還是要制止、糾正農業單位這樣的行為,不聽就開罰。

林金富強調,荔枝椿象為外來害蟲,其食用安全性未經確認,呼籲民眾不要食用,以維護健康。且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國內沒有食用荔枝椿象的歷史經驗,林金富表示,荔枝椿象不得食用,如果有業者做為食品來販售,就依違反食安法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產品沒入銷毀。

這件事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林金富指出,農業部過去也推廣過蝶豆花入菜,同樣踩到紅線,食藥署當時同樣曾要求農業部改正,因為蝶豆花在國內只准用於飲料染色之用。

照片來源:翻攝自林業保育署嘉義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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