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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究竟「科學」、「哲學」、「宗教」

銳傳媒/ 2024.12.27 05:00

【專欄】究竟「科學」、「哲學」、「宗教」

 

最近重讀「啟蒙運動」,思索從法文 ”les Lumières” 和德文 “Aufklärung “ 轉譯成英文的 “The Enlightenment” ,乃至到日、中等東北亞地區被定名「啟蒙運動」,這種文明進化「名詞」因時空和語言的差異,而呈現出同中有異的「文義」。

「名為假名」是一個有意思的「隱喻」 metaphor,佛教大乘三系其中的「般若系」,又叫「性空唯名系」,所謂「性空唯名,名為假名」,而「假名」的意思是「假藉人們認識的文字與符號來說明宇宙種種現象、實體物質或抽象思維」,這種兼具科學、哲學與宗教的思想底蘊,著實吸引人去深入琢磨探討。

多年前懷著「究竟」和「圓滿」的態度,試圖探索(或可用英文的 discover)「科學」、「哲學」和「宗教」這三個名詞「根本」的意思和語源,發現這三門大學問的中文名詞,竟然都不是中國人原創的,難道說漢文化中沒有這三種思想(或學問)內涵嗎?當然不是這樣,但確實這三門大學問的名字,是透過其他文化(西方、日本,以及佛教思想)的文字整合轉換出來的。

以下是「科學」、「哲學」和「宗教」根本意義和語源彙集資料(主要參考資料來自 維基百科):

一、「科學」

(一)科學的定義:

科學(英語:Science;詞源為拉丁語:scientia,意為「知識」或「藉專業知識獲得的技能」),它是一門通過經驗實證的方法,對現象(原來是專指自然現象,現在泛指包括社會現象、人與自然界的互動等現象)進行歸因的學科。科學活動所得的知識是條件明確的(不能模稜兩可或隨意解讀)、能經得起檢驗的,而且不能與任何適用範圍內的已知事實產生矛盾。

人們習慣根據研究對象的不同把科學劃分為不同的類別,傳統的自然科學主要有生物學、物理學、化學、地質學和天文學。邏輯學和數學的地位比較特殊,它們是其它一切科學的論證基礎和工具。

科學在認識自然的不同層面上設法解決各種具體的問題,強調預測結果的具體性和可證偽性。科學也不等同於尋求絕對無誤的真理,而是在現有基礎上,摸索式地不斷接近真理。故科學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偏差的糾正史。因此「科學」本身要求對理論要保持一定的懷疑性,因此它絕不是「正確」的同義詞。

(二)中文「科學」的字源探討:

[caption id="attachment_93177" align="alignnone" width="440"] 明治時代的啟蒙思想家西周使用「科學」作為「science」的譯詞。圖/維基[/caption]

根據說文解字,科,會意字:「從禾從斗,斗者量也」;所以「科」就是「測量」的意思,從唐朝到近代以前,「科學」都被用來當「科舉之學」的簡略語。所以古代中國的「科學」,不是現代華語世界普遍認知的「科學」。

現代華語世界普遍認知的「科學」一詞,是近代日本學界最初使用於對譯英文中的「Science」以及其它歐洲語言中源於拉丁文「Scientia」的相應詞彙,意思是「知識」與「學問」,在近代偏重於有關自然的學問。

日本明治元年,福澤諭吉執筆出版的日本最初的「科學」入門書,書名叫《窮理圖解》,同一時期,明治時代的啟蒙思想家西周 (日语:西周/にしあまね Nishi Amane,1829年3月7日—1897年1月31日)使用「科學」作為「science」的譯詞。

中日甲午海戰以後,中國掀起了學習近代西方科技的高潮,主要是透過近代化之路上走在前面的日本,來學習近代「科學」技術,中國最早使用「科學」一詞的學者大概是康有為,他出版的《日本書目誌》中就列舉了《科學入門》、《科學之原理》等書目。辛亥革命時期,中國人使用「科學」一詞的頻率逐漸增多,出現了「科學」與「格致」兩詞並存的局面。

在中華民國時期,通過中國科學社的科學傳播活動,「科學」一詞才取代「格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1978年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認定的科學是:

「反映自然、社會、思維等的客觀規律的分科的知識體系;合乎科學(精神、方法等)的。不過社會類學科的研究並不容易做到客觀分析。一方面是難以控制變量,另一方面是難以給出準確的適用範圍和嚴格的預測結果。」

二、「哲學」

[caption id="attachment_93173" align="alignnone" width="573"] The statue The Thinker by Auguste Rodin  is a symbol of philosophical thought. (WiKi)[/caption]

(一)「哲學」的定義:

哲學(英語:philosophy)是研究普遍的、基本問題的學科,這些問題通常和存在、知識、價值、理性、心靈、語言、人生、道德等領域有關。哲學有獨特之思考批判的方式、通常是系統化的方法,並以理性論證為基礎。從歷史上看,許多近代單獨的學科,例如物理學、生物學等自然科學,或法學、政治學、心理學等社會科學,都曾被視作哲學的一部分或其分支學科,直至其得到後續發展後,才逐漸被認定作現代意義上的獨立學科。

(二)中文「哲學」的字源探討:

英語詞語philosophy(拉丁語:philosophia)意思為「愛智慧」,有時也譯為「智慧的朋友」,該詞由愛(philos)和智慧(sophia)組合而成。一般認為,古希臘思想家畢達哥拉斯最先在著作中引入「哲學家」和「哲學」這兩個術語。

「哲」一詞在中國起源很早,如「孔門十哲」,「古聖先哲」等詞,「哲」或「哲人」,專指那些善於思辨,學問精深者,形同西方所說的「哲學家」。在《易經》當中已經開始討論哲學問題,形上學的中文名稱取自《易經·繫辭上傳》其中的文字「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

按:形而上學,簡稱形上學,也稱為形之上學(英語:Metaphysics),在古希臘時期指研究存在和事物本質的學問。

1874年,日本啟蒙家西周,在《百一新論》中首先用漢文「哲學」來翻譯philosophy一詞。

(三)英國哲學家羅素對哲學的觀點:

[caption id="attachment_93176" align="alignnone" width="1000"] 羅素認為,哲學乃是某種介乎神學與科學之間的東西。[/caption]

“哲學,就我對這個詞的理解來說,乃是某種介乎神學與科學之間的東西。它和神學一樣,包含著人類對於那些迄今仍為科學知識所不能肯定之事物的思考;但它又像科學一樣,是訴之於人類的理性而不是訴之於權威的,不論是傳統的權威還是啟示的權威。一切確切的知識(羅素認為)都屬於科學;一切涉及超乎確切知識之外的教條都屬於神學。但介乎神學與科學之間還有一片受到雙方攻擊的無人之域,這片無人之域就是哲學(此段需再看原作的英文敘述)。“ 哲學的定義(摘自《西方哲學史》(英羅素著)緒論第三段,略有小改動)

「一個不懂哲學的人,終其一生都被囚禁在偏見之中,這些偏見源自於常識、來自他的時代或民族的習慣性信仰,以及來自他頭腦中未經他的深思熟慮的合作或同意而形成的信念。」
"The man who has no tincture of philosophy goes through life imprisoned in the prejudices derived from common sense, from the habitual beliefs of his age or his nation, and from convictions which have grown up in his mind without the cooperation or consent of his deliberate reason.” Russell, Bertrand (1912). The Problems of Philosophy. H. Holt and Company.

三、「宗教」

[caption id="attachment_93174" align="alignnone" width="593"] 世界主要宗教的標誌 Symbol。上左起,基督教、猶太教、印度教。中段左起,伊斯蘭教、佛教、神道。下段左起,錫克教、巴哈伊教(印度和伊朗)、耆那教[/caption]

(一)「宗教」的定義:

宗教(英語:religion)有多種定義,可以是聯繫人與神祇或超自然、神聖存在的文化體系;還可以定義為,以熱情和堅定地信念而堅持信仰的原則或理論體系。

按前者定義,可分為多神論、泛神論、一神論。按後者定義,無神論,自然神論, 不可知論等,也都是不同的宗教信仰。這些宗教體系,包括個人行為、傳統儀式、價值觀念、世界觀念、經典作品、朝拜聖地、道德規範或社會團體等形式。宗教信仰是人們對其中某個體系的共識和崇拜。人類學家克利福德·格爾茨聲稱與神話和哲學相輔相成,宗教相當於人文社科中的一門包羅萬象的「生存之道」。

一般而言,宗教就是一套信仰,是對宇宙存在的解釋,通常包括信仰與儀式的遵從。宗教常常有一部道德準則,以調整人類自身行為。

宗教包括了符號意義、信仰、敘事體的故事,應該給予修行者生命體驗的宗教實踐。無論宗教的中心意義體現在任一神性或眾多神靈上,抑或是根本真理,宗教的普遍特徵是由修行者的祈禱、儀軌、冥思、音樂和藝術形式所表現,除此以外,宗教還和社會及政治常常相互交織。宗教的特徵可以集中表現為特殊的超自然現象、形上學,出自於宗教律法的道德要求或生活方式。宗教也包括了原始的文化傳統、神聖的著作、歷史、神話,還有個人的宗教信念與經驗。宗教的發展可以從不同的文化中提取許多形態,同時伴隨著各種文化的差異。

《宗教百科全書》中,宗教的定義是這樣的:

In summary, it may be said that almost every known culture involves the religious in the above sense of a depth dimension in cultural experiences at all levels—a push, whether ill-defined or conscious, toward some sort of ultimacy and transcendence that will provide norms and power for the rest of life. When more or less distinct patterns of behaviour are built around this depth dimension in a culture, this structure constitutes religion in its historically recognizable form. Religion is the organization of life around the depth dimensions of experience—varied in form, completeness, and clari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nvironing culture."

「總體而言,幾乎所有已知的文化在各個層面的文化體驗中都會涉及到廣泛範圍的宗教 — 不管它的推動力是不明確的,還是能講清楚說明白的,它具備有某種終極性和超越性,提供人們尋常生活的規範,以及繼續存活在世的力量。

當某個文化的廣泛層面裡建構了一定程度明確的行為模式時,這種結構就形成了在歷史上可辨識的宗教。

宗教是一種由人們廣泛層面經驗所形成的生活體制 — 它的形式、完整性和清晰度,會依據周圍的文化而改變。」

(二)中文「宗教」的字源探討:

在西方語言中,「宗教」(religion)源自古羅馬時代的拉丁語religio。religio與近代西方宗教概念有關連卻不等同,更多地屬於一種「神學概念」。

古羅馬哲學家西塞羅在其著作《論神之本性》中使用過relegere(本意為反覆誦讀、默想)或religere(本意為重視、小心考慮),可見他當時認為在神的敬拜上,需集中注意,又需嚴肅認真。另外古羅馬神學家奧古斯丁在《論真宗教》及《論靈魂的數量》皆用religare表示人、神與靈魂間的重新結合,以人神聯盟說來解釋人與神之間的密切關係。奧古斯丁又在《訂正》及《上帝之城》中使用re-eligere來表示人在信仰上的重新抉擇及決斷,人需要靠重新考慮和選擇與神修好。

故religio一詞在拉丁語中基本用於表達人對神聖的信仰、義務和崇拜,以及神人之間的結合修好,其與神學的結合更為緊密。

中世紀歐洲人從神學的角度出發,往往以略帶貶義的paganism(中譯為「異教」,但是由於中文缺乏相關語境,只作為中性詞)稱呼伊斯蘭等其他非基督教的信仰。

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傾向於把宗教看作是一個抽象的觀念、含義。這種抽象的概念是基於自身文化發展而建立起來的。19世紀德國哲學家、人類學家費爾巴哈認為,宗教是人的本質的異化。即人把自己身上優質的特性凝集為上帝,人敬畏並崇拜自己心靈所創造出的上帝。

在漢語中,宗、教二詞各有其義,本不為一個統一的聯綴詞。按《說文解字》:「宗者,尊祖廟也,以宗從示。」,「示者,天垂象見「吉」、「凶」所以示人也,從二。三垂,「日」、「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示神事也。」所以說,「宗」表示對被神格化和人格化的自然宇宙及人類祖先神靈的尊敬和敬拜。「教」則指教育、育化、啓發等,進而側重於表述對神道、人道、或某一家理論體系的信仰和傳播,這一點反而與西方的religion一詞內涵較為接近。近代中國常將儒家思想和傳統稱為「聖教」,此「教」的內涵即與西方的religion一詞極為相近。

直至公元10世紀,「宗教」作為一個名詞才出現,最先見於佛經,如《續傳燈錄》中:「吾住山久,無補宗教,敢以院事累君。」此處的「宗教」一詞,指崇佛傳統及其弟子的教誨,其詞義狹小而具體。但近代以來,隨著中西方交流對中國學術界影響的加深,以及隨著西方19世紀末現代科學中religious studies等新門類的興起和發展,「宗教」一詞於是作為現代漢語中對於「religion」一詞的對應翻譯,具備了廣義性的概念;西方的religious studies也隨即被翻譯爲了「宗教學」,即以「宗教」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宗教學脫胎於更早的神學,卻超脫了傳統神學中帶有宗教偏見的研究方向,轉而以各個宗教之間的共性和特性、宗教的本質為研究方向,強調在宗教信仰外保持客觀性的研究。

現在日本和中國都用漢字「宗教」來泛稱西方的 Religion,根據日本近代佛教學者中村元 (中村 元Hajime Nakamura(なかむら はじめ、1912年(大正元年)11月28日 - 1999年(平成11年)10月10日) 介紹,日文中的「宗教」一詞源自佛教。在佛教中,意思是“宗派的教義”,即與“宗派”相關的“教義”,意味著究竟的原則或真理,宗教作為佛教的從屬概念而存在。江戶時代末期,需要對英文單字“Religion”進行翻譯,並被用來泛指現在所說的“宗教”,據說在明治初期就已經流傳開來。宗教被認為是與基督教相關的術語,對日本民眾的宗教形象產生了巨大影響。

東西方也因歷史背景的不同而存在理解差異,宗教是一個翻譯辭彙,馮友蘭指出:「有其自己的意義,不能在中文中看見一個有教字的東西就認為是宗教」。取「以供奉神靈的宗廟為教導方式」之意,關鍵是「作為祭祀場所的「宗」,而非作為中國式人文主義印痕之祭祀目的的「教」。」

現代知名僧人釋淨空對宗教的定義是--「宗」具有:主要的、重要的、尊崇的三種意義。「教」具有:教育、教學、教化三種含義。

而法鼓山創辦人釋聖嚴則認為「有所宗而以為教者,即為宗教。」

今日的英文詞彙religion及其對應的漢語概念「宗教」是中性詞彙,可以用來代指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及其他任何宗教。

(三)宗教具備的條件:

一、 教義Dogma 宇宙怎麼來的?人生意義?死後世界?
二、 儀式 用儀式把具體的生命架構起來。神話Myth:原始的出發點。君子以為文,百姓以為神。
三、 戒律。

(四)馬克思主義是不是宗教?

馬克思主義與宗教是指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世界觀及其政治意識形態與各種宗教之間理論與實踐上的關係。馬克思主義最主要的奠基人,十九世紀德國社會學家卡爾·馬克思對於宗教有著相當矛盾的看法,他一方面將宗教視作統治階級給工人階級施加的「精神鴉片」,因為宗教讓他們對禧年抱有虛假的幻想,但另一方面他又認為這是工人階級對低落經濟狀況的一種抗議。

俄國革命者弗拉基米爾·列寧為主的人們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形成了馬克思列寧主義。馬列主義認為,宗教對人類的發展起到了阻礙作用,而且遵照馬克思列寧主義及其各種衍生形態的社會主義國家都主張無神論,並且是明確反宗教的。因此,二十世紀許多明確主張馬克思主義的政權,例如前蘇聯和中國,都推行國家無神論政策。但是,一些宗教共產主義一直存在,如基督教共產主義在共產主義發展的初期就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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