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地震頻繁發生,引發社會對於地震保險制度的關注。回顧民國88年的921大地震,我國為提供民眾在災後能快速獲得基本經濟支援,以重建家園、減輕個人財產損失,並避免國家財政負擔過重,於90年起推動實施了政策性保險。
此次推動的住宅地震保險制度,採取了多項具體措施:
- 採用全國單一費率:對於因地震而全損的住宅建築物,每戶可獲得理賠保險金額及臨時住宿費用的支援。
- 設置中樞組織:成立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負責統籌管理相關事務。
- 採取分層消納方式:將風險進行分散,具體分為四層,由不同機構承擔。
第一層為由共保組織承擔的20億元; 第二層為由地震保險基金承擔的180億元; 第三層為由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排的200億元,以分散於國內外再保險市場或資本市場; 第四層為超過400億元的100億元,由政府承擔。
此外,政府亦規劃了相應的經費編列程序,以應對潛在的損失。
這一新的住宅地震保險制度的推動,將為我國民眾提供更為全面的保障,使他們能夠在面對地震災害時,能夠安居安心。詳細內容請參閱金融史料陳列室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