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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檢所低價招攬篩檢 到宅抽血已違法

互傳媒/ 2024.04.09 17:30
▲醫事檢驗師法第30條規定「醫事檢驗所不得以不正當的方法招攬業務」,違反規定,可依同法第41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新竹縣政府提供)

【記者 張學宜/新竹 報導】新竹縣政府衛生局表示,近日陸續接獲民眾反映,有外縣市醫事檢驗所人員到本縣市區民宅及商家,招攬民眾到府抽血,以低價百元肝癌篩檢的費用,吸引民眾同意抽血檢驗,伺機推銷高價位自費檢驗項目,這樣招攬行為已違反醫事檢驗師法,請民眾千萬不可聽信。

衛生局指出,依醫事檢驗師法第12條第2項規定:「醫事檢驗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檢驗單為之。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或自費至醫事檢驗所檢驗之項目,不在此限。」

衛生局提醒,醫事檢驗所派員到府「抽血」潛藏許多風險,如抽血場所的清潔、抽血器具的使用、消毒作業、檢體運送保存、抽血人員是否符合醫事人員資格等。因此,民眾應到合法醫事檢驗所或醫療機構進行抽血檢驗或由醫事檢驗所依醫師開立之檢驗單抽血檢驗。

衛生局強調,另醫事檢驗師法第30條規定「醫事檢驗所不得以不正當的方法招攬業務」,醫事檢驗所派員招攬到府幫民眾抽血,顯已違反規定,可依同法第41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再次呼籲民眾,為確保醫療安全,切勿接受醫事檢驗所以低價招攬的「到宅抽血服務」,以免受騙及引發爭議。民眾如有發現相關不法或不當招攬行為,請提供相關事證向衛生局反映(電話03-5518160),以杜絕不法及保障民眾的健康權益。

醫檢所低價招攬篩檢 到宅抽血已違法〉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互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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