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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修正草案公聽會 專家認定義不明

客家電視台/陳郁心 蔡奕輝 臺北 2024.03.19 19:29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草案,去年已預告,在行政命令頒布之前的公聽會上,仍有多位地方教育單位、專家,指出草案中不完備之處,像是對於霸凌的定義尚不明確,以及嚴重忽略學生身心輔導等,教育部回應日後會加強,當事學生輔導制度,並會協調增加預算和資源,維護師生權益。 校園霸凌事件頻傳,促成教育部推動「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法,除了將教師對學生,以及學生對學生的霸凌事件雙軌處理,還加入了調和以及調查機制等,不過第一線的地方教育局處,攤開修正草案內容,仍認為霸凌的定義空洞,甚至未考慮到,偏鄉輔導和調查人力不足,未來行政命令上路,恐怕也會窒礙難行。 高雄市政府研考會副主委 何宜綸:「現在的這個修法的方向,有沒有可能造成,未來許多校園霸凌事件,它會合法的消失。」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督學 黃瓊慧:「(希望)在人力上或是經費上,或是在調查委員的培訓制度等等,都可以給我們這些,嘉義縣的偏鄉的縣市,可以多一點挹注跟關懷。」 教育部主祕 廖興國:「經費上面我們會同步處理,會連同整個準則的發布,我們整個配套措施,會一併的來做公布調整。」 更有研究校園暴力專家抨擊,現今處理校園霸凌事件,像是執行司法程序而非教育程序,忽略對學生的輔導,建議借鏡鄰近的日本及韓國,重視學生的輔導管教諮商,更勝於行政調查。 國立中山大學教授 陳利銘:「校園霸凌是教育問題還是司法問題,我要跟大家討論這件事情,但是為什麼準則裡面,超過一半都是在搞行政調查。」 人本教育基金會主祕 陳志遠:「日本至少在霸凌處理方式,它有各種指引文件,不是調查的方式的指引文件,是處理方式的指引文件。」 教育部主祕 廖興國:「我們也希望說這一次的我們處理,不是都在處理行政程序的調查,我們也重視在輔導上面的一些處置。」 多位專家也呼籲,教育部對於霸凌的定義範圍,光是限縮在肉體和健康層面還不夠,隨著科技進步,網路攻擊成為新型態霸凌方式,相關定義和介入辦法,制定法規時都得一併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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