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新北市發生震驚全台的校園割頸案,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進行調查,先後針對少年與涉嫌教唆少年犯案又另涉滅證與他案的少女收容,並於2月底、3月初裁定延長收容。由於延長收容期間不得超過1個月,且以1次為限,因此2人恐將於本月重獲自由,引發社會關注。
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死者嗆聲,找來乾哥哥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
死者楊同學父母進近日接受媒體採訪表示,感謝上百位無名人士共輸了6萬c.c.鮮血,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楊父沉痛呼籲未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
楊父指出,每每參與滋事的都是幫派中的少年,因為黑幫仗著《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之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刑法》「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將「炸彈」往校園裡丟。監護人應要付出刑事責任,而非只負擔民事責任,否則家長若家無恆產,根本沒在怕。
楊父11日透過板橋前市民代表石一佑發聲明,提出下列4點訴求:
一、少年塗銷紀錄雖然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假設孩子經常藏刀在身上、進少年觀護所後回歸學校,交接過程應明確,才能再對學生進行融合教育,隱匿惡行實在難以達到教化目的,因此應廢除少年塗銷紀錄。
二、應設立「中介學校」,讓少年犯在回歸一般學校前,先進中介學校進行專責、專業完善輔導後,再回歸校園。
三、少年行為偏差,家長也有責任,「難道不是因為家長縱容,放任不管造成的結果嗎」,家長應負連帶刑責,而非只負民事責任,更何況如果家長沒有財產或故意脫產,那不是完全無責任嗎,「養不教,父之過」,家長除了生以外,也要負教養責任。
四、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年齡保護特定人權卻損害大眾生命安全,作惡者認為這是保護傘而為所欲為;包括2月28日發生學生間把棍子打斷的霸凌事件、3月5日也有3打1霸凌案等,他認為一旦觸及刑事案件就該由司法主持正義,應面對應有處罰,而非百般包容,「過多的包容對行凶者來說不過是放縱罷了」,他期望政府機關可以回應他這些訴求。
楊父說,3月16日1點30分,會在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前參加「孩想陪你一起長大」活動,歡迎大眾關心教育與孩子,也希望相關政府機關多關心老百姓心聲,讓社會更安全,不要再有下一位受害者。
新北地院指出,關於少年法庭審理新北市國中生割頸案進度。預定於3月21日上午、下午分別宣示裁定砍人少年及教唆少女部分。
品觀點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打113保護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