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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權貴裙帶關係 民眾黨立院黨團推立《妨害司法公正罪》、《不法關說罪》

台灣好新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4.03.05 22:05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翻攝自民眾之聲YouTube)(圖/翻攝自民眾之聲YouTube)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黃珊珊、幹事長吳春城,今(5)日召開記者會,批判民進黨推司法改革「永遠研議中」,達官顯貴涉及關說、棄保潛逃猶如家常便飯,司改不能再等,因此宣示將提出第二波立法,包含《妨害司法公正罪》、《不法關說罪》以及《棄保潛逃罪》,要讓高官權貴在犯罪後無法再靠人脈關說、棄保規避刑責,落實真正的司法正義。

立委黃國昌具體以三大關說案為例指出,法官蕭仰歸為兒子肇逃案向另一位法官高明哲關說,事後兩人分別只受到休職6個月與降2級改敘的輕判;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向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關說全民電通案,最後柯、王兩人完全無事,反倒是辦案的檢察官與檢察長遭記警告、調職;而現任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曾為壢新醫院院長涉嫌逃漏稅一案向桃檢檢察長彭坤業關說,但兩人都兩度遭監察院彈劾未過。

黃國昌直言,人民無法再忍受民進黨政府持續怠惰、跳票,踐踏台灣作為一個法治社會的公平正義原則,民眾黨團依照2017年司法國是會議的結論,主張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棄保潛逃罪》,以終結我國司法「有關係就沒關係」的不公正現況。

黃國昌表示,針對《妨害司法公正罪》,民眾黨團主張新增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至之三,如果有人試圖透過賄賂、騷擾甚至犯罪行為、嚴重妨礙司法與公平正義要課以一定程度刑罰,甚至通譯不為證言、鑑定;針對《不法關說罪》,民眾黨團主張新增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四至之五,對於不法關說的法官、檢察官課以刑責,且若與生活上有密切利害關係人,實行犯罪行為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立委黃珊珊表示,「棄保潛逃」目前在刑法中沒有相關懲罰規定,就算被抓到也維持原來的刑度,所以棄保潛逃在台灣成為權貴犯罪普遍情況。黃珊珊以高雄市陳菊市府專委趙嘉寶、民進黨籍屏東縣車城鄉長林錫章、國民黨立委李慶華以及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為例,直言這些權貴不僅判得慢,更是跑得快,犯罪後完全抓不到人,在台灣有關係就沒關係,根本有恃無恐。

黃珊珊指出,民眾黨團將提案《棄保潛逃罪》新增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以增加刑期與嚇阻力、罪加一等,黃珊珊直言,適度提高脫逃罪之刑責,才能發揮司法的公正性,不讓高官權貴心存僥倖。

立委吳春城表示,現在的司法是在保護權貴,相關案件2019年9月就送行政院審議,結果一直卡關無果,現行法律對貪汙罪只要不涉及金錢、利益、對價關係就無法課予刑責,導致「大哥永遠抓不到」,台灣若要成為真正民主法治國家,必須把相關法案透明化,不要把民眾當傻瓜。

會後媒體提問,針對金門快艇翻覆案,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稱成立調閱小組是違憲,黃國昌回應,這樣的論調荒謬到極點,法學常識完全不及格,他建議吳思瑤把釋字729號解釋拿出來再看一次,「沒有那麼難理解」,黃國昌表示:釋字729號的要義的是立法院對偵查中的案件,不可以跟檢察官調閱,但立法院當然可以跟行政部門調閱資料,吳思瑤的說法完全是為了護航行政部門混淆視聽。「民進黨為了要阻礙立院進行監督、護航行政部門,立委站出來發聲、自我閹割,閹割國會調查權」。

黃國昌更以過去立法院成立調查小組真實案例打臉吳思瑤,早在2013年9月30日,針對馬王政爭,民進黨陳其邁等立委就提案成立「針對九月政爭及違法監聽疑慮成立調閱委員會」,當時特偵組正在偵辦當中,黃世銘是偵辦對象;2017年10月18日,立委共同提案並通過,成立「獵雷艦採購案財政部所屬公股行庫等聯貸案」真相調閱專案小組,當時陳慶男父子也正遭受偵辦,立法院還是成立了真相調查小組,難道這個已經成立過的這個專案小組也違憲嗎?

黃國昌更指出,「民進黨就可以成立監聽調閱小組,這是再次的、非常典型的『綠能你不能』的示範」,酸綠委眼中毫無基本法治概念,對於法律的解釋,是完全配合政黨跟個人利益進行解釋,更嚴重的是身為一個立委誤導視聽、貽笑大方。

媒體也提問關於數位身分證喊卡將賠2.8億,黃珊珊表示,數位身份證的政策雖立意良善,但當時規劃顯然沒完成社會溝通,在資安、個資方面引起各界恐慌,以「台北通」為例,就有資安監控機制、辦法。黃珊珊指出,數位轉型是未來趨勢,希望政府能做好資安防護、個資保障,而非在沒有配套的情況下貿然推出政策,賠錢讓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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