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德瑄/綜合報導)湖北竹山縣一名21歲女子朱姓,於2021年11月1日在家附近公園晨練後失聯,家屬報警後5天,在公園樹叢發現其遺體。警方逮捕41歲男子張姓,指控其持刀搶走朱女手機後殺害她,並對其屍體做出侮辱行為。法院認定張男犯下故意殺人、搶劫與侮辱屍體罪,判處其死刑。朱女家屬表示,張男伏法在某程度上是種告慰。
圖/中國一名女子晨跑遇劫,慘遭殺害棄屍草叢。(翻攝微博)
根據報導,朱女當天早上6點起床跑步後,到附近公園爬山。她在7點多向家人表示累了,希望被接回家,但遭拒絕。稍後,她的手機關機,家人於晚間10點報警。
警方搜索後在11月5日凌晨發現朱女遺體,並逮捕張男。法院查出,張男當天攜刀到公園搶劫,發現朱女後尾隨至山頂,搶走手機後挾持至樹叢,遭反抗刺死,隔日回去侮辱屍體。張男曾因其他罪名被判無期徒刑,2016年釋放。
示意圖/法官最後判兇手死刑,並於今年2月執行。(擷取自Pixabay)
法院最終維持一審判決,判張男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朱女家屬證實,張男已於2024年2月19日執行死刑,對此感到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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