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吳文隆/屏東報導
內埔警分局於前(15)日接獲民眾報案,稱其所經營之卡拉OK店,店內鳳梨酥1盒遭竊。
店家自稱於2月14日23時整理物品時,發現鳳梨酥禮盒遺失,經調閱監視器發現遭竊。經查證犯嫌於2月14日17時許進入店內消費,並趁其他人不注意時,將放置於座位區旁之鳳梨酥1盒竊取帶走。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內埔分局長郭譯隆呼籲,鳳梨酥禮盒雖價值不高,但偷拿還是違犯刑法普通竊盜罪,竊盜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不論被竊民眾事後是否選擇原諒,警方仍須依法偵辦,以保障民眾的財產安全。
圖:犯嫌進入店內消費,並趁其他人不注意時,將放置於座位區旁之鳳梨酥1盒竊取帶走。(內埔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