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公益彩券已經在去(112)年功成身退,台灣彩券公司今(25)日也公布了成績單,累計自103年1月至112年12月底為止,累積政府彩券盈餘2956.82億元,依規定分配其中50%供地方政府辦理社會福利、45%供政府補助國民年金,其餘5%則挹注全民健康保險準備。
若單看第四屆公益彩券發行的最後一個月,也就是去(112)年12月,為政府創造的公益彩券盈餘為52.63億元,其中26.31億元分配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社會福利之用,惟實際撥付數將依「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23.68億元分配至國民年金,2.63億元則分配至全民健康保險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