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學理教授
前臺師大發言人/所長
對於民進黨參選人賴清德在昨(12/30)日的總統大選辯論會上提出:「今天在國內,把中華民國(憲法)當作是兩岸的護國神山,這到底是要促進和平,還是要給台灣帶來災難?」的「疑憲論」,媒體人黃揚明指出:賴清德於2020年5月20日,既然「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效忠國家,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如此,「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必遵守『憲法』」的賴清德,怎麼可以公然倡議「中華民國(憲法)當作是兩岸的護國神山…,是要給台灣帶來災難」的「疑憲論」?宣誓「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的賴清德,準備好接受國家的嚴厲制裁了嗎?
同樣是在昨日的辯論會場上,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怒批賴清德:「又一次地示範了『什麼是詐騙跟抹黑』」!回望這位曾經參與修憲的前國大代表、台獨金孫、務實的台獨工作者賴清德,在中華民國(憲法)前,詐騙、抹黑了中華民國(憲法)什麼?
2015年10月,綠媒以《始終如一!賴清德18年前在國大高舉「台獨萬歲」》歌頌賴清德,「在台南市議會連說3次,我『主張』台灣獨立」、賴清德早在1997年擔任國大代表時,即「曾趁著總統李登輝上台報告時,手舉『台灣獨立萬歲』的紙板,公開『宣揚』台獨理念」。這位曾依《中華民國憲法》,以台南市第一高票獲選為第三屆國代(1996年5月20日至1999年1月31日)的賴清德,除了曾於1997年舉牌「宣揚」台獨理念,當然也親身參與了1997年《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全文 11 條的修正任務。
但令人詫異的是,在昨日的辯論會上,前國代賴清德對於「是否認同《中華民國憲法》?」的提問,卻謬誤且含混不清地說:「《憲法》經多次修憲,台灣目前運作的是增修條文,若要解決兩岸問題,需另考慮不同層次的解決方案。」然試問前國代賴清德:《憲法》既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對國家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則的共識。《憲法》在國家整個法律體系中處於最高的法律位階,具有最大的法律權威和地位,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礎和依據,任何法律都不得牴觸《憲法》,則從何而來所謂「不同層次的解決方案」!?如果有,又何以在民進黨前後兩度的共16年長期執政裡,從未見提出過「不同層次的解決方案」!遑論,總統蔡英文還曾任陸委會主委,賴清德還是前立委、前行政院長、現任的副總統!
1997年在國民大會上舉牌「公開『宣揚』台獨理念」、2015年「在台南市議會連說3次,我『主張』台灣獨立」的賴清德,在今(2023)年準備依《中華民國憲法》參選總統時,卻將綠媒唱頌之「始終如一的台獨主張、台獨理念」,翻盤改口為:自己「務實地認定,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叫『中華民國』,沒有另外再宣佈台灣獨立的必要。」這與他在昨日辯論會上,諉稱其萬里違建「已經交付公益信託」如出一轍,都是刻意製造模糊、誤導認知的「廢話謬誤」。
尤有甚者,賴清德為參選中華民國總統,在中華民國(憲法)前,背棄其一貫的「台獨」信仰,改認定中華民國,不再宣佈台灣獨立,此又與他及蔡英文嘲諷他人「用膝蓋走路」(暗喻下跪)何異?昨日,柯文哲在辯論會上公開宣告賴清德:「多次說謊,人格已破產」,如果人民不希望台灣裝上「葉克膜」,台灣全民就必須嚴正拒絕詐騙、說謊、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