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112年12月26日6時55分,三民區大豐二路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曾姓男駕駛(71歲)沿著大豐二路路旁騎到路面時,與大豐二路東向西行駛之黃姓女駕駛(24歲)發生擦撞。
經
三民二警
分局員警到場處理測繪,雙方駕駛酒測值皆為零,曾姓男駕駛左腳骨折,後座乘客張女(64歲)左側擦挫傷,黃姓女駕駛臉部挫傷,三人皆送醫治療。
初步研判曾姓男駕駛未禮讓行進中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警方呼籲,民眾行車務必放慢車速,隨時留意周遭車流狀況,降低路口各項事故的發生機率,維護行車安全。
三民第二分局交通分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