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隆/高雄報導
112年12月13日2時,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接獲鳳山區大明路有A2車禍,經到場了解為傅男(17歲,四肢擦挫傷)騎乘重機附載乘客蔡男(17歲,臉部及四肢擦挫傷)沿大明路南向往瑞隆東路方向
行駛。
行經鳳山區大明路與新康街口時,與當時同向行駛欲左轉新康街騎乘自行車之張男(46歲,頭部擦傷)發生碰撞倒地。
三名當事人意識清醒但均有擦挫傷情形,由救護車載往802醫院診療,經檢測均無飲酒情形,後續由交通分隊到場測繪,另傅男無照駕駛部分依規製單舉發。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行駛道路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並隨時注意道路狀況,避免發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