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吳文隆/屏東報導
去年11月21日屏東地方法院判決酒駕盤查追到家中,盤查過程與警職法規定要件不符,合議庭認定員警施測程序不合法,判鍾男無罪確定。
內埔分局表示,員警於去年11月,行經內埔鄉新中路段時,發現鍾姓男子疑似酒後騎車,行車不穩,故迴轉將其攔查,並要求對方停車,鍾男一路騎車逃逸返回住處。
警方攔查後發現駕駛人酒味濃厚,並於住處外棚架酒測。
關於法院認定員警盤查與警職法規定要件不符,施測程序不合法,取得酒測數據不具證據能力部分,警方表示尊重與持續精進執行執法技巧。
內埔分局長郭譯隆表示,警方尊重法院判決,有關員警執行取締酒駕蒐證過程未盡完備,未獲法院認可部分,警方會持續精進執法技巧與蒐證程序,以維護交通安全,保障民眾生命與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