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李有具/綜合報導
10月16日,在大陸四川成都的1座社區,2歲半女童被1隻沒拴繩的大黑狗撕咬,傷勢嚴重,大人為保護孩子也被狗咬,引發網友激憤,也讓大陸各地政府宣布加強管理,對未拴繩遛狗、飼養禁養犬種的飼主進行處罰,以及抓流浪狗。
《北京日報》旗下的公眾號「長安街知事」25日指,據《2022年中國寵物消費報告》統計,2022年僅城鎮居民所養犬隻數量就達到5119萬隻;據中國醫學救援協會的不完全統計,中國大陸每年被貓狗咬傷的人數約有4000萬。至於在深圳,2021年被狗咬傷超人數4.7萬人。
「長安街知事」直指,要讓狗不亂咬人,造成傷害,關鍵在管好人,「只有明確誰來管、怎麼管,頻發的狗患才可能得到有效管控。」
該報導列舉,光是在今年5月在湖北武漢,1名女孩在上學途中被未牽繩的大型狗咬傷;長沙1名男子遛狗不牽繩,飛奔的狗將1名孩子撞飛幾米遠,該小孩牙齒被撞斷2顆;7月在北京通州,74歲老人在小區遛狗不拴繩,致使1名路過的9歲男童被咬傷;9月在浙江溫州,1名女士的左臉被鄰居家的阿拉斯加犬突然衝上來撕咬掉大半;10月17日,四川樂山,1隻條未拴繩大狗在大街上撲咬2名幼童。
報導也直指,在中國大陸城市裡養狗,早有法律規定,《動物防疫法》明確規定,攜帶犬隻出戶者,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繫犬繩等措施,防止犬隻傷人、疾病傳播,否則會被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民法典》要求,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各地還有詳細的《養犬管理條例》,內容涉及可飼養的犬隻種類、大小、安全措施等等。
但法律法規雖已有不少,但仍不夠完善。因為全中國大陸尚未有專門針對養犬的「全國性法律」,另外,《養犬細則》的制定權在地方政府,因此出現某犬種「在甲地禁養、在乙地卻可養的情況」
像是上述成都傷童案中的肇事犬—羅威那犬為例,在中國大陸,包含北京在內的多地認定該犬種為禁養犬,但《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並沒有將其納入禁養犬行列。
另外,管理權責單位也很雜亂,在各地《養犬管理規定》中,大多規定犬隻問題歸公安、城管等部門負責;現實生活中,小區裡的物業有勸阻義務,但無執法權,日常管、嚴格查困難。
最嚴重的是「規定形同虛設」,因為雖然多地要求實行養犬登記、年檢制度,明確飼主沒登記犬隻時,應接受相應處罰,但執法力度不強,很多犬隻從未登記也從未被發現,未拴狗繩也從未受到處罰,當執法法連轄區內有多少寵物狗、分布在哪裡都搞不清楚,又何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