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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男「地檢」「地院」分不清 新興警依法逮捕送辦

藍雀新傳媒/ 2023.10.13 09:42

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五福二所員警於10月10日晚間02時17分,巡邏至林森一路與文化路口,發現一輛普通重機車附載人未戴安全帽,遂上前攔查,經查詢乘客巫男(22歲)爲橋頭地檢發布之詐欺通緝犯,遂依法逮捕帶返所偵辦。

圖:巫男爲橋頭地檢發布之詐欺通緝犯。(新興警分局)

經瞭解,巫男在112年10月06日遭橋頭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員警告知巫男遭通緝時,巫男還疑惑地澄清自己前幾天已經有至橋頭「法院」報到,怎麼還會遭通緝!原來係還有一件詐欺案遭地檢署傳喚未到案,巫男聽聞後極為懊惱自己未能事先查明,致落至遭通緝的下場,案經警詢後員警依法將巫男解送至橋頭地檢署。

新興分局分局長陳志榮表示,民眾如因案被傳喚到庭或被判刑,應依限到案或執行,以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會持續加強查緝逃犯,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威信,以維社會安定。

圖:巫男爲橋頭地檢發布之詐欺通緝犯。(新興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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