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文/教師
欣聞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提出司改法案「把握立院最後會期 瞄準司改政策五支箭」,分別為避免冤案、接軌國際、整合跨機關資源、守護司法品質與加強司法課責,訴求通過《刑事訴訟法》鑑定制度修法、設置「國家酷刑防範機制」、設立「國家司法科學委員會」、減輕司法負擔與修正《法官法》職務監督,避免明年立院改選,審議到一半的法案功虧一簣。
根據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調查,近幾年民眾司法滿意度僅達三成多,整個司法相關人員包含檢、警、調、法官是否能公正依法行事,不分權貴、黨派,人民在法律之前是否一律平等,均有待高度提升,小英總統上任時,深知民眾對司改的迫切期盼,將司改做為重大政策之一,然而執政7年多來未見具體改善。
其中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應設立獨立行使職權的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至今將屆2024大選前,才倉促擬由法務部轄下司法科學委員會,直接升格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然而檢察官與法醫研究所同屬法務部,公部門的鑑定容易受到檢察官個人意見影響,因此產生誤判、冤罪,研究院如掌管複審、複鑑及專門執照的發照單位,等同太上皇機關,自審自鑑,球員兼裁判,政府與民間武器不對等,這是最常被詬病的。
過去例子,錯誤的鑑定導致江國慶被槍殺、謝志宏冤獄18年、徐自強21年纏訟、蘇建和三死囚案21年纏訟,江國慶案後來翻案,也是靠私鑑定,台灣需要成立一個真獨立、公正、客觀的司法科學委員會,而不是放在政府部門,淪為政治操控。
台灣至今沒有一個司法鑑定實驗室的認證機構,成立司法科學委員會的用意是做實驗室的認證,委員會重要功能是實驗室的認證與證照的頒發以及相關人員的培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專業範圍在死因鑑定,法務部調查局強調測謊,刀、槍、彈道鑑定則是屬於刑事警察局的鑑識中心,另外還有國防部的專業領域,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沒有成為一言堂的專業能力。
總歸來說,台灣的司法問題不只在制度本身,而是司法人員是否尊重人權!人命關天,政府如體恤人民,有心要做,必秉持公正客觀,廣納各方意見,制定最有利人民的方案。
照片來源: 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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