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15 年追加預算依預算法提出 無違法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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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小時前

↑李慧芝(上圖)指出,依《預算法》第51條,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

記者許永傳/台北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行政院提出今(115)年度追加預算之適法性,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日表示,追加預算案係依《預算法》第79條規定提出,程序完備、無違法疑慮,立法院卻遲至今年8月14日才完成三讀,並於9月17日咨請總統公布,依法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

李慧芝指出,依《預算法》第51條,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然而今年度總預算案雖於去(2025)年8月底送審,立法院卻遲至今年8月14日才完成三讀,並於9月17日咨請總統公布,創下史上最長審議紀錄。 總預算審議延宕逾9個月,但國際情勢、國人福祉及國家重大建設無法等待,政府必須即時因應。

她說明,在總預算金額明確後,行政院已於9月3日將追加預算案送立法院審查,一切依法辦理。 同時,為確保弱勢族群獲得公平一致照顧,政府同步系統性調整「老農津貼」、「國民年金」及「六大社福津貼」,全面調升23.5%。 相關修法草案如《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及《國民年金法》已分別於今年1月15日及22日提出,原規劃自7月1日起提升福利。

為縮短撥付時程、及時照顧老年農民與國保領取者,行政院採「修法與預算籌編並行」做法,先行編列相關預算;待立法院完成修法及追加預算審議後,政府即依法動支。(圖 新傳處存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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