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近年常見消費者填寫問卷換取免費美容體驗或網友以充業績為由約消費者到店消費,卻被強迫推銷美容產品;抑或被不肖業者以話術引誘,簽訂充斥陷阱的美容契約等。
常見手法如民眾於網路認識自稱於按摩業服務的網友,受網友邀請到店體驗,體驗過程中受業者遊說購買產品即贈送按摩或美容服務,並現場請消費者拆封所有商品,若消費者表示消費金額過高無力支付,業者會遊說消費者以分期方式支付,惟此分期方式常為融資貸款,後續會由融資業者向消費者催繳。而消費者事後自覺消費金額過高欲解除契約,但因商品已拆封而無法順利退款,因而衍生消費爭議。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並使相關消費爭議有解決依據,衛生福利部訂定「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稱美容定型化契約)於本(112)年7月1日生效,請美容業者知悉配合,以保障美容服務消費行為雙方權益並減少消費爭議。
美容定型化契約懶人包等相關參考資料,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查閱與下載運用,另,倘業者有發行美容服務相關禮券者,應依「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辦理。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消費者,為避免美容消費糾紛,在簽訂相關課程契約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善用訪問交易7日無條件解除權。
二、確認所簽訂者為分期付款或貸款契約。
三、避免當下拆封所有產品。
四、不當場簽約,不為求脫身而倉皇簽約。
五、倘遇美容消費糾紛,可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