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
9月16日19時許,高雄一名女子酒後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遭員警發現後予以攔查,過程中聞到該女身上有濃厚酒氣,經酒測後酒測值超出法定標準值,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將其上銬逮捕。
據了解,小港分局桂陽所警員曾國展、佘昱賢,於16日19時許,巡邏巡經小港區桂平與桂州路口,發現一名吳姓女子(72年次)駕駛重機車未戴安全帽,上前盤查詢問時,聞到吳女子身上濃厚酒味,詢問有無飲酒時,吳女支吾其詞,經以酒精感知器檢測後有酒精反應,當場施以酒測,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女子始坦承於晚餐時與親戚飲酒,約飲用5罐啤酒,晚餐結束後想起需至安親班接小孩下課,逕自騎車出門。
警方更發現吳女曾有酒駕紀錄,當場勸誡吳女酒後騎車係罔顧小孩生命、身體安全,除刑罰加重外,亦加重行政罰鍰及吊銷駕駛執照,得不償失。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警分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預防酒駕人人有責,民眾於飲宴聚會飲酒,勿抱持僥倖心態駕車,損人又害己。
圖:吳女喝5罐啤酒騎車出門 未戴安全帽引警注意查獲酒駕。(小港警分局)
另9月17日晚間23時,鳳山警分局文山派出所副所長黃麟翔、警員張甫翊沿鳳山區鳳松路巡邏時,黃姓男子(52歲)原先騎乘機車行駛,見後方有警車便急停於路旁,因而引起員警的注意並上前關心,黃男故作鎮靜說上班路途較遙遠,所以「中途停在這休息」。
但警方在對話過程中,已發現黃男面有酒容,詢問他有無酒後騎車,男子堅稱沒有,然而經實施酒精濃度檢測後,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值,現場將黃男逮捕,詢後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鳳山分局呼籲,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如有飲酒情形可請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保障生命安全。
圖:黃男酒後騎車看到後照鏡有警車急停路邊辯「要休息」 反而引警查獲酒駕。(鳳山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