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洪欣媚報導】
一名男子將機車停放在衛武營公園停車場,深夜去騎車時卻發現放在置物箱內的現金4300元不翼而飛,報案後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鎖定竊嫌特徵,並在3個小時內以車追人、迅速破獲竊盜案。
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於112年9月12日2時,受理被害人陳男(32歲)報案,稱其停在衛武營公園的機車,疑似遭人徒手扳開置物箱,偷走皮夾內新臺幣4300元現金,警方立即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半夜0時有一名騎著機車、身穿白衣的男子,在停車場內徘迴許久,還多次伸手去嘗試開啟機車的車廂,在行竊得手後騎乘機車離開。
警員張景翔擴大周遭監視器畫面,由特徵掌握竊嫌騎乘的機車車牌,當天5時許天還未亮就通知竊嫌吳男(30歲)到案說明。警方了解吳男認當時天色昏暗,停車場內又沒有監視器,才會下手行竊,誰料警方動作如此迅速,不到3小時就找到人,還稱願意「用10倍金額」與陳男和解,但竊盜罪屬非告訴乃論罪,警詢後仍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停放車輛除了將車輛上鎖,停放的位置最好是有人管理或是監視器的處所,也要將貴重財物隨身保管,以免成為歹徒下手行竊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