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中元節即將到來,為維護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轄內餐飲業、賣場超市及傳統市場攤商等,抽驗中元應景食品(包含祭祀用水果、豆製品、魚肉煉製品、糕粿產品等)檢驗防腐劑、殺菌劑、漂白劑、甜味劑、保色劑、農藥殘留及非准用添加物,共抽驗95件產品,結果計有7件產品不合格。另因應夏季熱暑,針對飲冰品檢驗腸桿菌科、沙門氏桿菌等指標性病原菌,共抽驗54件產品,全數合格。
衛生局說,此次抽驗有7件違規食品,其中3件為「明記大溪豆乾」、「豆干」及「小方豆干」等豆製品,;1件「仙李」休閒食品;2件「草仔粿」等糕粿產品,檢出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或殺菌劑「過氧化氫」,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上述相關違規使用食品添加物之食品製造業者,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8 條規定,依同法第 47 條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至 300 萬元以下罰鍰,除命其下架回收並依法開罰,亦或移來源廠商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此外,另1件「玉文芒果」生鮮蔬果類,檢出農藥殘留「Pyriproxyfen百利普芬」不符規定,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已命其下架回收並移來源廠商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楊舒秦科長指出,此次檢出違規食品添加物為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及殺菌劑「過氧化氫」,苯甲酸可使用於糖漬果實、肉製品、豆皮豆乾及醃漬蔬菜等食品,惟糖漬果實用量不得超過1.0g/kg、豆皮豆乾用量不得超過0.6g/kg,若食入過量苯甲酸會造成腸胃不適等症狀。
楊舒秦表示,己二烯酸可使用於醬油、味噌、糕餅及果醬等食品,惟用量不得超過1.0g/kg,若攝取過量,會刺激腸胃道,引發腹瀉、腹痛或胃痛等不適症狀;過氧化氫可使用於豆製品惟不得殘留,食入過量可能會有噁心、嘔吐、腹脹及腹瀉等症狀。另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Pyriproxyfen百利普芬」,百利普芬為生長調節類藥物,可調控昆蟲變態生長的荷爾蒙青春激素,進而抑制害蟲生長與羽化,在正常使用下,對人體的毒性極低。
楊舒秦科長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應選擇信譽優良的供應商,索取進貨憑證或檢驗合格證明,並提醒民眾在選購食品時應選擇具有良好信譽商家的產品。另民眾在選購蔬果時,可選擇有政府輔導之標章產品,並應於洗淨過程中多幾道清洗手續,經由流動水清洗、去皮、去殼等處理,避免表皮殘留之農藥在去皮剝皮時汙染到果肉,有效減少攝入殘留農藥,以確保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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