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 潘語綺/台北報導
今(21)天立法院院會針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進行同意權案投票表決,時代力量力委陳椒華,對於四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均投下「不同意票」。
陳椒華表示,大法官四位被提名人,拒答時代力量黨團問卷的傲慢態度與行為,使她無法判斷被提名人是否符合資格,且在19日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全院委員會的公聽會中,她已明確點出,大法官在我國憲政制度下,肩負著「維續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守護基本人權」的重要責任,因此大法官被提名人的道德操守、人權思維、價值主張等,均應受到國人以最嚴苛的標準檢視。
陳椒華表示,本次包含蔡彩貞被提名人、朱富美被提名人、尤伯翔被提名人等,均先後遭社會各界質疑涉及諸多爭議,在對於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審查期程如此倉促下,立法院無法有效釐清各被提名人相關爭議。
此外,四位被提名人除了「拒答」時代力量黨團所提出的問卷外,對於「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的問卷亦拒答,完全迴避立法院以及公民社會對於大法官被提名人的檢驗,令人遺憾。
陳椒華表示,更遑論提名審查時程一再壓縮,過程流於草率及淪為橡皮圖章,她說,立法委員無法以合理的期程,嚴格審查各被提名人的正當性與適格性,此外,被提名人亦拒絕回覆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所提問卷,以致無法有效釐清各界質疑,也無法清楚了解各被提名人的價值主張,因此拒絕為四位被提名人背書。
陳椒華也感嘆自己當然了解,以民進黨執政絕對過半的立法委員人數,就可以讓大法官被提名人通過提名。但無論哪個政黨執政,在這樣荒謬的程序及草率的審查狀況下,她堅持要堅守立場表達看法及反對,而非消極的接受,這是對人民託付代議權力的負責。
照片來源:立委陳椒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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