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市的「胖達人手感烘焙(以下稱胖達人)」,標榜其店內麵包商品「使用天然酵母、天然萃取香料、天然素材、絕無人工香精」,並於官方網站上特別強調「慢工出細活」,塑造「純天然」的健康形象以吸引消費者,再加上貴婦藝人的加持,使胖達人人氣急速攀升,「購買胖達人麵包」一時之間蔚為風潮,排隊購買的人潮更是絡繹不絕。
▲消基會接受消費者委託向胖達人求償,賠償金額已陸續入帳。(圖/消基會提供)
2013年被某香港部落客揭露該店使用人工香精後,胖達人最初否認指控,但後來被台北市衛生局揭穿。胖達人事後道歉並提出賠償方案(按發票金額1.25倍計算退費)以求平息消費者憤怒。當年,消基會接受1,060名消費者的委託,提起團體訴訟,總求償金額高達2,566萬元。
▲消基會接受消費者委託向胖達人求償,賠償金額已陸續入帳。(圖/消基會提供)
經過近10年的努力,消基會在台北市政府法務局的經費補助下,「胖達人團體訴訟」一案終於經過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消字第5號、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消上字第10號、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842號裁定,業已判決確定。法院裁定生技達人及前後任負責人莊鴻銘、徐洵平應賠償864名消費者共342萬8,626元及自103年5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目前徐洵平應與莊鴻銘或生技達人股份有限公司連帶給付金額(含判決金額及遲延利息)4,815,589元,已全數給付完畢並於112年4月19日匯入消基會指定帳戶。
▲消基會接受消費者委託向胖達人求償,賠償金額已陸續入帳。(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指出,1,060位受害消費者在消基會義務律師的協助下打贏這場團體訴訟,最終有74位消費者得到萬元以上的賠償,最高獲賠金額為48,067元(消費額為15,622元,有發票);賠償額度在9,999~5,000元者,有228位:賠償額度4,999~3,022元者,有556人;其餘196人或因未能提出發票原本,或僅提出貴賓卡、櫻花卡而無相對應消費之發票原本,而經判決駁回請求。
消基會指出,這次的損害賠償,除財產上之損害填補外,另就非財產上之損害判賠每名消費者1,000元,再依消保法第51條規定加計損害額(含財產與非財產上之損失)一倍之懲罰性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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