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麗偷拍案擴大求償 消基會啟動團體訴訟
愛爾麗診所針孔偷拍案進入民事求償階段,消基會今(14)天宣布正式啟動團體訴訟收件。截至9月13日已有133名消費者填寫團訟意願表,其中49人已報警、84人尚未報警。消基會強調,團訟並不限於檢方目前掌握的99名被害人,只要能提出曾在相關期間至涉案分店接受療程、預約或施作等證明,都可先送件審查。
此案源於今(2026)年5月,愛爾麗診所板橋店被發現煙霧偵測器內疑藏有針孔攝影設備,後續偵辦範圍擴及其他分店。新北地檢署6月24日就部分犯罪事實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依目前起訴內容共有99名被害人,並涉及成年人及未成年人。
此次消基會納入收件範圍的愛爾麗據點共有7處,包括松江南京店、台北忠孝店、板橋店、林口店、永和店、新莊店及台中崇德店,預計受理至11月30日。消基會呼籲,曾在相關期間前往上述分店的消費者,即使尚未接獲檢警通知,也不代表一定未受影響,仍可備妥資料提出申請。
團體訴訟參與者須提供足以證明消費關係及療程時間的資料,例如契約、收據、消費憑證、退費申請紀錄、報案三聯單或療程資料。若留有與診所往來的LINE訊息,也建議保存完整且具有時間脈絡的對話,不要僅留零星截圖,以利日後確認事實。
除消費及施作紀錄外,本案也將精神損害列為民事求償重點。消基會要求申請者填寫「精神上損害自述」,說明事件對個人造成的恐懼、不安、焦慮、羞辱感及生活影響,作為評估損害程度及求償金額的參考。
消基會指出,每名當事人的療程日期、施作內容、可能遭拍攝部位及心理影響不盡相同,若各自尋找律師、蒐證並起訴,不僅程序繁複,也可能因時間、費用及心理壓力而放棄追究。因此,當事人簽署「請求權讓與書」,依法將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消基會,再由消基會統一提起團體訴訟。加入團訟的民眾無須負擔費用,若透過訴訟取得賠償,款項仍歸提出求償的消費者。
消基會認為,本案除追究個別涉案人員刑責,也應進一步釐清診所、企業經營者及管理人員在服務與場所管理上的民事責任。團訟律師團初步規畫,未來將以人格權、隱私權及精神上的非財產損害作為主要求償方向。
原文出處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