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聖璋/台南報導】女子因積欠高利貸無力償還,被強押逼債,台南警方獲報,全力攔查救人,昨(31)日上午發現涉案車輛,當警員上前盤查時,受害女子竟奔向魚塭企圖跳水尋短,所幸被警員及時拽住,免除憾事發生,隨後警方將受害女子帶回留置保護。
警方指出,彰化縣警察局接獲彰化1位柯姓民眾報案,指稱其40餘歲之女性友人,以Line傳訊向他借錢,聲稱正坐在一輛自小客車上,對方說若不還錢,就不讓她下車,她已在車上度過一晚,柯姓民眾擔心友人有危險,趕緊打110報案,彰化縣警局立即轉報台南市警察局,隨即發布通報全市線上警力加強巡查。
南市警第六分局鹽埕派出所所長徐銘顁及警員王寅兒,於5月31日上午巡邏時接獲通報,經過10分鐘後,在台17線上之超商停車場發現遭通報車輛及路邊之1男1女,立即上前攔查了解情況,詎料,警車尚未停妥,突有1女子朝對面魚塭狂奔,警員驚覺不妙,立即下車拔腿狂追女子,女子助跑欲跳下魚塭,被警員伸手拽住,免除一件憾事。
警方調查,被害女子因公司周轉問題,向該楊姓男子(42歲)借款,但高利貸利滾利之下,被害女子無力償還被強押逼債,被害女子在車內向許多友人一一借款卻沒著落,加上遭楊男限制,未還款前不得離開,之後見警方到場,一時情緒激動,才想要跳魚塭尋短。
所幸警方及時攔住女子,加以勸說安撫、穩定其情緒,後續警方依妨害自由及重利罪將楊男移送法辦,並通知被害女子家屬到場帶回,警方後續也將通報台南市衛生局對女子進行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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