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弊遭恐嚇報案 吳欣岱籲修法揭候選人前科

媒角抵加News/陳志仁
1 小時前

媒角抵加/記者陳志仁報導)台灣基進台北市內湖、南港區市議員參選人吳欣岱日前揭露內湖區里長參選人涉有乘機性交未遂前科,服務處昨晚卻接獲恐嚇電話;吳欣岱今(9)日偕律師李惠暄前往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報案,並呼籲修法將候選人的重大前科資訊納入選舉公報,保障選民知情權。

圖/吳欣岱今(9)日偕律師李惠暄前往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報案。(吳欣岱辦公室提供)

吳欣岱表示,服務處同仁昨晚8時左右接獲一通打至公務手機的恐嚇電話,對方通話超過10分鐘,男子情緒激動,自稱同樣具有性侵未遂前科,認為吳欣岱公開相關資訊是在針對自己;服務處人員試圖解釋,揭露資訊是為保障選民投票前的知情權,但男子仍揚言「叫你吳老闆小心一點」,要求吳欣岱閉嘴。

吳欣岱直指,對方甚至嗆聲「找警察也沒有用,我已經搞死過很多個警察了」,相關言論已涉及人身及服務處安全疑慮;為慎重起見,她立即聯繫律師李惠暄,並於今日前往派出所正式報案,希望警方依法調查,釐清恐嚇電話來源及相關責任。

陪同報案的李惠暄律師說明,依《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並非一定要明確說出具體傷害方式才可能構成犯罪;在特定情境下,若言詞、態度已足以使受話者產生畏怖,並對人身安全、財產或名譽受到危害有所恐懼,即可能涉及犯罪。

李惠暄提及,本案男子不僅在電話中持續以激烈言詞施壓,更以「搞死很多個警察」等極端言論表達威脅,已使吳欣岱及服務處團隊對自身與工作環境安全產生實質疑慮,後續將交由警方依法釐清。

吳欣岱認為,此次事件也凸顯選舉制度仍有資訊揭露不足的問題,現行制度並未全面要求選舉公報揭露候選人前科、境外投資資產等攸關選民判斷的重要資訊,導致願意主動揭露公共議題的人,反而可能承受額外的壓力與威脅。

吳欣岱強調,面對恐嚇與暴力威脅絕不退縮,並呼籲中央儘速推動選罷法等相關制度改革,將候選人重大前科等資訊納入選舉公報公開揭露範圍,讓選民在投票前能充分掌握候選人資訊,保障知情權,也避免未來再由個別揭露者獨自承受不必要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