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謝榮浤/台中報導】
臺中市第五警分局日前接獲一起汽車遺失案,一名男子開車至北屯區的新都生態公園運動,準備回家時卻發現愛車不見,身上沒有手機及錢包的窘境下向路過民眾求救。警方接獲報案後,先平緩男子的情緒協助其想起停車相關位置,再至周邊巡找果然尋獲男子愛車,讓男子稱讚警方迅速又暖心。
東山派出所警員王帥智、吳凱迪於112年5月28日下午19時接獲報案,稱在北屯區新都公園附近有民眾汽車不見。警方立即趕赴現場,發現是李姓男子(55年次)請路過民眾報的案,李男表示當日至公園跑步運動,將手機及錢包等物都放置在車內,運動完回到停車處準備開車回家時,驚覺愛車不見,滿頭大汗心急地找路人協助。
警方推測公園範圍寬廣,周遭停放許多車輛,又正值晚上時刻,燈光昏暗,研判是記錯車輛停放位置,於是陪同李男沿路尋找,並且協助其回想可能的停車位置,就這樣搜尋了10分鐘果然在距離約3百公尺外找到李男愛車。李男向警方道謝,同時也感到不好意思,並大讚警方為民服務的態度相當主動積極。
警方提醒,民眾停車時可記下停車位置的明顯地標,或是直接用手機拍照記錄,當記憶模糊時可以迅速找到自己的愛車,避免找不到機車的窘境發生;離去時也注意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上,以免遭宵小覬覦。
原始新聞來源 公園運動完找無車|男求助路人報警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