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民眾購買預售屋時,會依簽約、開工、完工過戶等不同期程,按比例支付購屋款,在施工期間,民眾已支付的款項會如何被運用?倘若業者無法履約完工,購屋者的保障何在?內政部依消保法第17條規定,要求業者需提供履約保證機制,納入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並於100年5月1日生效。
平鎮預售案「雲鑽」現場吳經理表示,履約保證是由買賣雙方以外的第三方來做擔保,預售屋的履約保證制度有以下五種方式:
1.價金返還之保證
由建商與金融機構簽訂委任,保證建商若未能完工,將由金融機構如數返還購屋者已繳納之價金,此方式是對消費者最有利的方式,建商如無法完工,購屋者可百分之百將已繳付的金額取回,不會有金額上的損失,建商在施工期間、完工交屋之前,都不能動用這筆資金。
2.不動產開發信託
由建商將建案土地及興建資金,信託給金融機構或信託業者執行履約管理。興建資金依工程進度專款專用,凡建築師設計、工程施作、建案廣告等費用,都可向第三方機構支用這筆信託資金。
3.價金信託
預售屋將價金交付金融機構信託,設立專款專用帳戶,並由受託機構按信託契約約定辦理工程款交付、繳納各項稅費等資金控管。價金信託可避免款項被建商挪為其他非建案目的使用。
4.同業連帶擔保
由同業且資本額相當的業者互相擔保,建商可以自由使用購屋者支付的款項,但如果其中一間建商無法對購屋者完成履約,購屋者就可要求另一家擔保的建商負起完工之責。
5.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
由「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邀請公會內會員成立連帶保證協定,若協定會員無法完成預售案建案時,買方可向加入協定的公司請求共同完成建案後交屋。
「雲鑽」現場銷售吳經理表示,以上履約保證制度中,「價金返還」對購屋者最有利,相對的建商需要付出的成本也較高,建商在交屋後才能動用這筆資金,所以興建期間的施工、行銷費用,都是由建商先行支付,因此市面上採用「價金返還」保障的建案相當稀有,需要資金充足、體質優良的建商才敢採用。
康捷建設在平鎮市心的「雲鑽」建案,即是採用「價金返還」履約保證,堅持「不只蓋房子,是協助購屋者實現家的夢想」,提供購屋者最舒適的居住環境外,也給予購屋者最安心、最高等級的保障,讓購屋者的每一分款項,得到最妥善及最完整的保障,致力讓每位購屋者都能「買得安心、住的開心」。
預約鑑賞:http://yunzuan.tw/
預約專線:(03)4394588
接待會館:平鎮區南平路77號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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