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將迎來報稅季節,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對此提醒,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為112年5月1日~5月31日,若納稅義務人想儘早收到退稅款、成為首批領錢對象,請務必留意「3大申報關鍵」,尤其選擇「直撥(轉帳)退稅」者更能優先於7月31日撥款,省時又便利!
▲報稅季節即將登場!(示意圖/Shutterstock)
國稅局指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一批退稅案件」包括:
1、採網路申報之退稅案件。
2、透過線上及電話語音確認回覆之稅額試算服務退稅案件
【註】電話語音回覆案件,僅限納稅義務人於110年度結算申報以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且111年度亦選擇沿用該帳戶辦理退稅者。
3、112年5月10日前以書面方式,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確認之稅額試算退稅案件。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自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開始,於申報期限內採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方式之退稅案件,經稽徵機關核定退稅者,一律列為第二批退稅,取消原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完成申報列為第一批退稅之規定,因此建議民眾採用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這不僅可列為第一批退稅,且還不受時間、地點限制,省時又便利。
國稅局表示,選擇「直撥(轉帳)退稅」提供存款帳戶是最安全且快速的方式,第一批退稅款將於112年7月31日當日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若未採用直撥退稅方式,亦或是退稅款無法轉入存款帳戶者,則將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再由納稅義務人於兌領有效期限內,持憑單至金融機構辦理託收或提兌,耗時又費力。
▲選擇「直撥(轉帳)退稅」提供存款帳戶,是最安全且快速的方式!(示意圖/Shutterstock)
為縮短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的時間,國稅局建議民眾採用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並提供存款帳戶供稽徵機關辦理轉帳退稅,如此一來除了退稅款可早日入帳外,同時更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或被冒領,且還可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一舉數得。
值得注意的是,國稅局不會以電子郵件、簡訊、通訊軟體等方式,請納稅義務人提供個人資料,民眾若收到疑似以國稅局名義等來路不明消息時,切勿輕易點開連結或回覆任何資料,如有疑慮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亦或是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洽詢,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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