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名媛蔡天鳳,遭其鄺姓前夫一家4人殺害並肢解烹煮的恐怖分屍案,案情錯綜複雜,撲朔迷離,涉案人員愈滾愈多,最近成爲華人世界熱鬧討論的話題。
事實上,台灣在多年前也發生一起類似駭人聽聞的分屍案,這起發生在台中的分屍案,警方當年也強烈懷疑,兇手不但將被害人大缷八塊肢解分屍,甚至還吃了,她的肉。 這個吃人肉、 喪盡天良的兇手,就是被人稱爲「食人魔」的陳金火!
在民國80年代左右,就發生這麼一件「女大學生到這家機車行後離奇失踪」的案件。一名就讀台中某大學的女大學生,25歲的許瑞芬,在民國80年3月1日那天晚上,下了課後幫她從事保險業務的媽媽,前往台中龍井的一家機車行找老闆陳金火洽談保險業務,但是沒有想到,許瑞芬竟然一去不返,從此人間消失,失去踪跡。
「人跑去哪裡了?」她的媽媽當晚等不到女兒回家,四處尋找女兒,最後終於在龍井新興街陳金火的機車行附近一家商店前發現女兒的機車,但人還是找不到,這個時候她才向烏日分局報案。
警方受理後認為機車行老闆陳金火難脫關係,即傳訊陳金火到案説明,但到案之後的陳金火卻異常鎮定,他承認有約許女到店裡談保險,但是他也説,當天他一直沒有等到許女出現,只好關店,帶著懷孕的老婆出門去醫院產檢。
警方懷疑陳金火的説法,事後也申請到檢方的搜索票到陳金火的機車行搜索,但是卻沒找到任何的証據,陳金火更矢口否認涉案,案子也就辦不下去。這時地方上就開始不斷傳出,「夭壽哦,這間機車行會吃人!」
許女失踪案,案發2年之後,民國83年,當時的刑事局(前身爲省刑大),副局長張友文曾擔任過台中縣警局長,他認爲此案疑雲重重!好好一個人怎麼會憑空消失?於是指示偵二隊重啟調查,協助烏日警方重新偵辦,當時我也在刑事局採訪了這個案子。
那時刑事局已經有測謊設備,還把陳金火找來測謊,他沒有通過測謊,但即便如此,仍找不到許瑞芬的下落,案情依舊陷入膠著。警方就算認為陳金火涉嫌重大,還是拿他沒辦法。
老刑警常説,犯罪手法通常有慣性,兇手總有一天會露出馬脚! 果然在許女失踪案發生後,事隔12年,在台中龍井這一家機車行,又歷史重演,一名年輕女保險員,在這裡人突然就不見了!
2003年12月7日,一名年僅27歲的女保險員施金池,也是前往台中陳金火的機車行洽談業務,施女當晚就和家人失去聯絡,人間蒸發,下落不明。
案發第二天,保險公司跟施女家人都驚覺不對勁,立即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循線擴大搜索,並前往施女最後去的陳金火機車行調查。
但陳金火表現的十分鎮定,一問三不知一推三六五,完全否認施女有來過他的店裡。只是,陳金火萬萬沒有想到,時代不一樣了,警方辦案已經開始科技化,這一次辦案的烏日分局偵查隊也早已鎖定他了,便對機車展開全面搜索。
就在機車行透天厝後方一處廢棄的水塔,隱約聞到屍臭味,大伙循著惡臭方向找去,「冥冥當中自有安排」,果然刑事人員就在沒有水管的棄置水塔內,發現了兩大袋丟包的黑色塑膠袋,打開一看,赫然就發現了施女的頭顱及肢體殘骸。
未料,此時就在一旁的陳金火竟當場故作鎮靜説,「夭壽哦,是誰這麼狠?殺了人還分屍!」
然而令人更感驚悚的是,現場警方法醫及鑑識人員,發現施女的屍體不但被分屍、肢解,甚至四肢都被連皮帶肉削下,只剩下骨頭,但是腹部、胸部乳房竟然都不見了。
陳金火此時仍非常狡猾,矢口否認殺人,由於沒有直接證據,而他又不是「現行犯」,警方當時對他莫可奈何?
但「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心鬼)!」,就這麼巧,就在施女遇害後頭七的前一天,「關鍵證人」及時出現了!
另一個共犯,也就是陳金火機車行的學徒廣德強,在犯案後第三天,將施女的筆電拿去附近同一條街上的通訊行變賣。
當天通訊行老闆趙某,以一萬塊買下筆電並將筆電解鎖之後,發現這台筆電的內存照片,以及筆電讓渡書上男子的簽名,都十分可疑,於是第二天他就主動通報警方,經確認,這個筆電的主人就是這幾天才失蹤的女保險員施金池,而來賣電腦的男子,比對身份後發現,就是機車行老闆陳金火的學徒廣德強。
趟姓老闆提供的這一線索,讓這件「保險員失蹤案」取得重大突破,警方也在隔天,立即循線將廣德強逮捕到案。
有了「關鍵証人」加上「關鍵證物」,筆電就是死者施女隨身携帶在身邊的東西,警方隨即又針對陳金火及機車行展開全面搜索。果然,就在陳金火身上及機車行房內,查獲施女的手機、及身上的首飾等等証物。
這下罪證確鑿,主嫌陳金火遁無所遁立即遭到逮捕。而這一天剛好就是施女被害後的「頭七」12月14日。
水塔內尋獲屍塊,師徒自曝吃人肉。沒有深仇大恨,陳金火及廣德強這對師徒2人爲何要殺害施女?又爲何喪心病狂將施女分屍?大啖其肉?
根據警方調查,正值27歲青春年華的施姓女保險員,爲了業績需要,經常要到陳金火的機車行拉機車保險,陳金火見對方長相清秀,又常常單身一人前來,即心生淫念。
在2003年12月7日下午,施女突然接到了廣德強的電話説,他老闆陳金火要邀請她,晚上到機車行來泡茶聊天,順便討論保險單的事宜。
單純的施女不疑有他,當晚和家人吃完晚飯後即如常單獨赴約。但她萬萬沒有想到「惡狼正準備吃她這隻落單可憐的小羔羊!」。
當晚就在喝茶聊天不到半小時後,陳金火就突然將機車行內的音響放大聲量並將鐵門拉下,此時,廣德強也突然出其不意從後方用童軍繩死死勒住她的脖子,直到她漸漸失去意識仍不鬆手。
陳金火和廣德強師徒二人見詭計得逞,就將已昏迷不醒的施女抬到廁所裡的浴缸中,把她身上衣物全部扒光後,兩人竟然輪流性侵得逞。
更可怕的是,他2人為了滅口,竟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拿出備用的大型美工刀,直接將施女割喉殺害並予以分屍,甚至用尖刀削去死者四肢的皮肉,手法相當熟練。
二人再用大型黑色塑膠袋分屍裝袋,最後合力將屍袋,分別丟棄在機車行後方的水塔及化糞池內。
警方説,當時在廚房裡搜索時,發現不少丟棄在一旁「黑掉的肉塊」,推測凶手可能將死者的肉削下之後,加以烹煮後吃下肚。
當被問到是否「吃人肉」?陳金火的說詞反反覆覆,一下説那是香肉;一下子又說吃起來像人肉,後來更供稱,是徒弟廣德強,將施女削下的四肢脚骨肉,用烹煮的方式給他享用,他還噁心地形容,味道「極像培根」;而廣德強則是供稱,親眼目睹陳金火殺人分屍,自己只是在旁「協助」搬運,並稱烹煮人肉是陳金火做的,他是在老闆陳金火脅迫下才吃的。
陳金火犯下分屍案又吃人肉的新聞見報之後,他就被各界稱之爲「台灣食人魔」。
這個案子經法院審理,他2人在2004年8月26日被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並在2012年12月21日,由法務部執行槍決伏法。
陳金火雖然已經伏法,但警方仍強烈懷疑,「那間機車行會吃人!」。 發生在民國80年的女大學生許瑞芬失踪案,許女應該已經遭到陳金火,以相同手法殺害並分屍了。
奇哉怪哉,是抓交替嗎? 竟發生案外案。舉報陳金火破案的關鍵證人 通訊行老闆,竟也人間蒸發 !
警方得以偵破陳金火、廣德強性侵殺害女保險員的分屍案,説那位通訊行的趙姓老闆是重要的「關鍵証人」,一點都不爲過。
恐怖的是,施女分屍案,破案7個月之後,這名「關鍵証人」通訊行老闆趙寅昌,居然也突然在人間消失!連他的妻小、親人也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裡?
直到隔年,2005年7月中旬,一名林姓工程師自己跑到台北市刑事警察局自首,並交出一把菜刀及一支手機。
並且向刑事局幹員供稱:「我涉嫌協助運屍!目睹一起殺人案,屍體被分成好多袋,嫌疑人要我幫忙棄屍,將屍體丟棄到台中大肚山的山上,我交出來的,就是凶刀和死者的手機!」
刑事局幹員「半信半疑」,由林某帶領之下,前往台中大肚山進行搜索,果然,就在他所說的地點,真的尋獲多個黑色塑膠袋,而裡面竟然真的,裝有人的頭顱和身體各部位,經比對DNA,確認死者就是被家屬通報失蹤一年多的台中龍井通訊行老闆趙寅昌。
人家説,色字頭上一把刀,清秀小三竟成分屍劊子手!
在確定趙男遇害之後,刑事警察局偵二隊和轄區霧峰警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根據林姓工程師的供詞,在台中龍井一處民宅3樓,逮捕到要求林某協助棄屍的女子黃麗燕。
黃女身高只有150多公分、嬌小身材、面貌清秀。見到大批員警到來,竟然不慌不張,神情十分鎮定,當時連專辦重大刑案的刑事局幹員都懷疑,這麼一個瘦弱的女子,怎麼可能殺害比她高大許多的趙男,趙男身强體壯,身高約175公分,兩人身高相差至少25公分,她究竟是如何將他殺害並加以分屍的呢?
警方抽絲剝繭、深入調查得知,黃女2000年在台北參加兩性聯誼活動時,認識擔任工程師的林某,林某對黃女展開追求,2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
但2年之後,黃女因工作關係搬到台中龍井,因為經常修手機緣故,認識了開通訊行的趙男,但當時她並不知趙男是有婦之夫,在趙男的追求之下,2人開始交往,趙男經常在黃女的租屋處留宿過夜,形同「同居」。
交往期間,黃女發現自己懷孕、告訴趙男,趙才向她坦承自己其實有妻小,要求黃女墮胎。
「愛的卡慘死」黃女為了愛趙男,最後選擇墮胎,不料,隔年,趙男竟提出分手。
心有不甘的黃女開始藉故騷擾,經常到趙男的通訊行賴著不走,店員還曾多次報警將黃女趕走,2人甚至多次爭吵並大打出手,不過,倆人的感情仍糾纏不清,「剪不斷理還亂」。
2004年7月9日深夜,黃女傳了一封簡訊給趙男,內容為:「阿娜答,晚上比較涼,要多穿一點衣服,免得著涼,讓我心疼喔!還有昨天你尚未完成要做的愛,只要你來,我一定馬上服務,讓你滿意為止…這是一種幸福吧!」
趙男以為黃女主動求歡,於是在7月10日凌晨前往黃女的住處,想要和她溫存。未料趙男抵達之後,黃女藉機奉上準備好的紅酒,孰不知這杯「苦酒滿杯」的紅酒早已被黃女混下2種安眠藥。
趙男不疑有他,一杯紅酒下肚後,馬上因藥性發作,不省人事,黃女見狀之後,隨即狠下心來拿出預藏的菜刀朝著趙男的頸部割下,趙男未哼一聲,頸部動脈即大量出血,當場死亡。
殺了趙男之後,黃女一不做二不休,再用菜刀將死者大卸八塊,並把頭顱及屍塊用黑色塑膠袋層層包裹,再拿膠帶和塑膠繩綑綁,包裝過程中,她還將趙男的婚戒卸下,避免被人辨識身分。
分解完趙男屍體,黃女便打電話給人在台北的林姓工程師說:「我肚子痛,你立刻來陪我看病,如果不來,我們就跟分手!」林某聽到女友有難,二話不説隨即趕赴台中。
但是,到了黃女的住處後才發現,房間內已有數袋裝滿東西的黑色塑膠袋和紙箱,黃女沒有多說,只要求林某協助將塑膠袋裝入紙箱內。
由於塑膠袋太重,導致紙箱破裂,林男覺得奇怪,詢問黃女:「裡面是什麼東西,怎麼會那麼重?」黃女則謊稱,裡面是室友的男友留下來的「進口充氣娃娃」。
半信半疑的林某用手撥弄塑膠袋,結果手上竟然沾染了血跡,此時黃女仍強辯:「那是充氣娃娃,為求逼真,才會塗上人造血!」最後還要求林某協助她,將塑膠袋載往大肚山上丟棄。
林男開著車,載著黃女及裝有屍體的塑膠袋,開往大肚山某公墓靈骨塔附近草叢,先將趙男部分屍塊丟棄在該處,再驅車前往附近的軍營外,由林某將趙的頭顱棄置於草叢內。
兩人棄屍完畢之後,黃女也坦承,那些是死人的屍體,但人不是她殺的,而是她的室友殺了男友,要她協助處理。
隨後黃女便急著要搬家,林某在幫忙整理黃女的物品時,找到一張寫著「love愈深、love愈重、love愈多、love不放,一個人一場夢,情字割憨人,身軀溼」的字條,這個時候林某才警覺到事情並不單純,最後忍受不了良心的譴責,返回台北後愈想愈害怕才決定向警方自首,供出全貌。
令人驚聳的是,發生靈異傳奇死者弟夢見哥哥抱頭顱喊”哭冷” 。 或許冥冥當中早有注定,警方在偵訊黃女的過程中,廣播節目突然播放了一首台語歌〈一生情一世愛〉,黃女聽後竟崩潰痛哭,卸下心防,坦承一切犯行,原來這首歌,正是她與趙男的定情曲。
而另一方面,趙男的胞弟也透露,哥哥失聯之後,某天晚上,他竟夢到哥哥抱著「自己的頭」回家,對著他說:「我好冷!」。
更奇怪的是,趙男的幼小侄兒在幾天後也突然告訴家人:「我看到阿伯有回來,他沒穿衣服,在客廳看電視!」家人這才懷疑已失踪多日趙男可能遭遇不測,於是向警方報案,而報案那一天,剛好是趙男遇害的「頭七」,7月17日。
全案經過4年審理,法院認定,黃女手段縝密、下手凶殘,惡行重大,但死者為有婦之夫,卻導致黃女懷孕、墮胎,也有責任。最後判處黃女無期徒刑定讞,要她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黃女現在仍在台中監獄服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