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針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等人因貪污案件聲請羈押案件,雲林地檢署三月十日表示,將在接到院裁定書後不排除提出抗告,並提出聲明表示:
一、因案件尚在偵查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下,僅就社會大眾關心,且為法官決定是否羈押的重要部分說明,此案檢察官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及其服務處秘書游嘉慧、游嘉慧胞姐游滿紅、達德集團執行長潘正綱、營造廠商鴻捷公司負責人鍾慶郎因涉及雲林縣內風電工程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聲請羈押。
二、法官訊問後,認為潘正綱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所以裁定羈押,至於沈宗隆、鍾慶郎、王又民、游滿紅參與的犯行部分,法官考量案情及檢察官所提之事證,認為不需要羈押,分別依照涉案的情節分別以兩百萬、一百萬、五十萬及六萬元交保,並為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羈押的相關替代處分,至於檢察官聲請羈押游滿紅的部分則予以駁回,並未為相關替代的強制處分。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等人因貪污案件聲請羈押案件,其妻子、林文瑞立委、王鈺齊議員、機要秘書陳志揚、土庫鎮長、虎尾鎮長等人都到場關切,隨後,沈宗隆也於三月十日凌晨四點交保。聲押結果:沈宗隆交保兩百萬、鍾慶郎交保一百萬、王又民交保五十萬、游滿紅交保六萬、潘正綱羈押、游嘉慧駁回。
張縣長雖然遠在日本出差但也聯繫縣府,透過陳志揚機要秘書表達關切,並表示,有關建照、使照部分,雲林縣府致力推動產業發展,因此在行政作業上,秉持著讓企業、產業進駐雲林快速便利的方向,縣府同仁都站在民眾、業者角度來幫助想要進駐雲林縣的企業和公司。
雲林縣政府推動縣政及公務執行均奉行清廉嚴守法治,尊重司法決不護短,此案已向檢調說明,縣府將會全力配合檢調調查,杜絕不法情事,由於此案尚在調查階段,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相關細節不便評論。
圖說: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等人因貪污案件聲請羈押案件,張麗善等人表達關切。(記者劉春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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