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民眾買房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時常會被要求提供薪資轉帳證明,來證明自己有還款能力,若提不出收入證明,則銀行房貸金額核定方面,有很高的機率無法貸款到所需要的金額。此外,有不少自由工作者,比如在夜市擺攤做生意、自由工作者...等,多沒有薪資證明,要買房容易嗎?宜蘭縣房仲地政士、不動產雙證照講師邱明芳揭關鍵做法。
邱明芳指出,有客戶曾詢問,如果沒有公司的薪轉證明,向銀行申辦房貸時是否會遇到重重難關?邱明芳建議,「可自己做現金流,固定時間匯款進帳戶,不要全部提完,存到自己夠用的頭期款金額再買房」,或者辦信用卡,每個月刷一筆以上加油或至便利商店等支出費用,並使用悠遊卡功能的信用卡來搭捷運、客運、火車、高鐵等交通工具,或到超市、便利商店消費刷卡購物,且不要動用繳循環利息,必須每月全額繳清,每筆消費金額也不用支出太多錢,就會有不錯的信用往來紀錄。
此外,自由工作者包含工地工人、保母、外送員、計程車司機、小吃攤販、早市及夜市的生意人...等,大都為無薪資證明的工作者,邱明芳說,輔導過以上客戶,都有成功買房的案例。所以民眾不必過度擔心,只要能提供有效的財力證明,並保持信用正常,就沒有大問題。
邱明芳指出,房貸主要分四大項目,包括「還款年限/年期」、「貸款總額成數」、「房貸利率」及「只繳利息不繳本金的寬限期」,而購屋民眾的本身財力相當重要。一般來說,銀行針對無固定收入族群,提供的房貸條件通常不會太好,因此必須擁有「其他財力」證明,例如「活存加定存」長達1年以上的時間,以及持有保險單、股票等,且維持有增無減的狀態或保障型房貸。
保障型房貸就是房貸加房貸壽險,邱明芳解釋,其保險目的為保全貸款中的房子,貸款人透過銀行購買的定期壽險。他表示,房屋貸款人申請房貸時,可同時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銀行辦理房貸壽險,房貸期間貸款人因疾病、意外導致身故或完全失能,無法繼續繳納房貸,即可用來償還銀行房貸,若有剩餘金額則可支付指定受益人;缺點是保險費用增加,但可增加房貸申貸金額而貸款人也多一份保障,一旦投保後又中途解約,剩下的解約金,對保險房貸人來說非常不划算。以上各項都是貸款優勢加分之處,都能增加銀行貸款金額。
邱明芳提醒,對於收入不穩定的職業,想要銀行給予好的貸款金額條件,所須具備的財力證明最好在購屋前的兩年,就逐步建立起較優的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紀錄,或是增加60歲以下有房地產擔保的保證人,也會更容易申貸到自己需要的房貸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