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
39歲的高姓男子不久前在路竹區中和路和中華路口逆向行駛,被湖內分局路竹分駐所長陳育民和警員蕭光庭攔下。警方在高男身上聞到濃烈的酒味,根據程序讓他漱口並進行呼氣酒精濃度測試,結果顯示酒測值為0.26mg/L,已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高男,移送地檢署偵辦。
然而,高男向警方表示他沒有喝酒。他說他平常會嚼食檳榔,並將檳榔汁吞下去,這可能是檳榔添加石灰和酒類的原因。雖然市場上的一些業者會在調味時加入酒類,但只是一小部分,漱口後即可去除口中的酒精。此外,媒體也報導過一名沒有嚼食檳榔習慣的警察進行酒測,結果顯示他的酒測值為0,顯示嚼食檳榔不會影響酒測值,只好乖乖面對觸犯公共危險罪嫌的調查。
湖內分局提醒民眾,酒類常做為各類食品提味的佐劑,但只要不過度食用,都不至於影響酒測結果,且民眾接受警方酒測前都可以要求漱口來確保口中沒有殘留的酒精,進而影響酒測結果,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才是避免觸法的不二法門。
【圖/湖內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