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北警中山分局交通分隊115年6月4日凌晨執行酒測勤務,1輛自小客於同(4)日2時許,行經市民大道2段與長安東路1段30巷口路檢點,警方察覺駕車男子散發濃厚酒氣,經實施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達0.55mg/L,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中山分局呼籲,飲酒後多利用大眾運輸、代駕,勿心存僥倖酒駕上路,終將難逃法網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