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決策有盲點,該選擇開口還是沉默不語?團隊進度落後,該求助還是撐到最後一刻?我們常因為怕被罵、怕得罪人而不敢提出意見,那就要歸咎於職場是否缺乏「心理安全感」。日企董事石井遼介於《愈吵愈有競爭力》一書中,分享職場中的實際案例,幫助讀者培養「心理彈性」的領導力,打造團隊心理安全感。以下為原書摘文:
何謂團隊的心理安全感?
何謂團隊的心理安全感?
哈佛大學教授艾美.艾德蒙森(Amy C. Edmondson)在1999年建立「團隊心理安全感」的概念。他在一篇目前已被引用超過8,000次的論文中,將團隊心理安全感定義為「團隊成員相信,在團隊中,即使承擔人際關係風險也是安全的」。
延伸閱讀:
別讓同事討厭你!職場新鮮人常見「6大NG行為」講話太大聲竟上榜
不過,這個定義有點太學術了。對今後想為組織、團隊帶來「心理安全感」的現場管理者來說,可能難以運用。因此,以下我試著整理團隊心理安全感的定義,讓它更方便在現場使用。
擁有心理安全感的團隊,一言以蔽之,就是「團隊或職場能讓成員在正常狀態下彼此爭論意見,並致力於有利生產的工作」。無論心理安全感的概念是什麼,理所當然的,大家都認為這點很重要。
不過,在大部分的職場,自然產生的「人際關係風險」會阻礙「正常狀態下的意見爭論」與「有利生產的工作」。因此,即使組織裡每個人都想做有利生產的工作,但自然而然的,組織、團隊就是會朝缺乏心理安全感的方向發展。為了加深大家的印象,讓我們來看看所謂人際關係風險高,亦即讓人在心裡感到「不」安全的團隊是什麼樣子吧!
延伸閱讀:
職場人際總讓你筋疲力盡?專家建議:先拒絕「11件非必要小事」
在團隊工作,什麼時候會感覺到「人際關係的風險」呢?人際關係的風險指「出於好意的行為仍可能受懲罰」的風險。例如,在聽了你的發言或看到你的工作成果之後,團隊的其他成員表示,你的話或許會被解讀成某種意思,或你可能會遭受某種對待。也許其他成員會認為:「這沒什麼,我們的團隊不會有懲罰。」但這裡所說的懲罰只是一些瑣碎的小事。
例如,你好不容易依據「公司方針」做了一番嘗試,卻遇到新的質疑與意見;其他人懷疑你進展是否真的順利;或者,即使企畫階段順利通過,如果最後失敗了,也會使你評價降低等。
在心理「不」安全的團隊裡,有受到何種懲罰的風險呢?我詢問實際在團隊中工作的人,得到以下幾種答案。大家在職場或許也會看到類似的事。
- 拜託同事做的工作如果不快點完成,就得延期交貨;但如果提醒他,又有被嫌煩的風險(所以只好焦急等待同事的行動)。
- 坦白說出意見,有破壞氣氛、惹人討厭的風險(所以就不說了)。
- 想多問一些問題,以確實了解客戶的要求並提出建議;但如果問了,又有被視為「無知」的風險(雖然問了會有收穫,但還是沒問)。
- 大家唇槍舌劍爭論不休,你想詢問發言者的意圖,並整理他們所使用詞彙的定義,但有被視為「多事」的風險(所以就默默看著大家舌戰)。
- 上司久離現場,其見解和正在現場工作的你頗有差距。你想坦率說出意見,但有被認為「沒禮貌」的風險(所以這次依舊遵循上司的方針,但日後證明自己果然是對的)。
艾德蒙森教授將人際關係的風險分為「無知」(Ignorant)、「無能」(Incompetent)、「找麻煩」(Intrusive)、「唱反調」(Negative)4大類。
- 不想被認為「無知」:即使必要的事也不提問、不商量。
- 不想被認為「無能」:掩飾錯誤、不說出自己的想法。
- 不想被認為「找麻煩」:即使需要也不求助,工作上看到不足之處仍會妥協。
- 不想被認為「唱反調」:不以是非分明的態度討論事情、不坦白說出意見。
如上所述,團隊成員為了讓團隊取得成果或對團隊有所貢獻,起而行動,卻可能因此受到懲罰;對此狀況感到不安,即為人際關係的風險。如果行動會受懲罰,不如按兵不動。身處因為害怕這種風險而缺乏心理安全感的職場,不知不覺中,成員就連在必要時也不行動了。
從「團隊學習」的觀點來看,成員漸漸不行動、心理「不」安全的職場有以下2大問題:
- 挑戰變成風險,成員無法從實踐、摸索及行動中學習。
- 每個成員所察覺、理解到的事情,無法順利轉化為團隊的財產。
也就是說,團隊不再是團隊,而只是各別個人所組成的團體(Group),個人的心得無法成為組織、團隊的養分。相反的,在有心理安全感的職場,成員不需費力對抗懲罰與不安,或揣測他人心意;而能投入具生產力的工作,努力做出成績,在正常狀態下彼此爭論意見。
高標準讓工作更進步
工作標準低的團隊,多為寬綽有餘、沒有工作難題的團隊。可能是高營收的部門,也可能是團隊目標籠統,例如意圖規劃某種新事業,但沒有期限;或在法律與制度的保護下,過去數十年都在一成不變的市場上獲得廣大市占率。這類團隊往往工作標準較低。
組織、團隊的領導者如果發現某些工作的標準太低,就必須把標準提高。若是成員普遍對工作抱著忽略的心態,覺得「差不多這樣就好了」,追求成長的優秀人才將對團隊喪失信心。那麼,給成員看的「高工作標準」該如何定義呢?一般人往往認為,要提高工作標準,重點在於「提高目標」。但這種想法其實是錯的。
實際上,在工作場合,幾乎沒有任何企畫案是在人力資源、設備、資金、時間等完全充裕的條件下執行的。在無法百分百完美的情況下,主要必須從截止期限、交貨日期開始做出妥協。所謂的高標準,就是指高妥協點。
比如說,原本設定的目標過高,如「下期要賣出100兆日圓」,但下期開始後不久,領導人就妥協,把目標改為「比去年增加百分之五」。這樣的領導者妥協點太低,在他提出的高目標時,成員也不會產生共鳴。
另一方面,也有領導人認真訂出目標,努力實行,即使知道半年後難以達成,但團隊的行動更加持之以恆,也嘗試了新事物,成員也順利共享了過程中所獲得的知識。
還有領導人會降低目標,但並非為了適應現實,而是一方面保持高妥協點,一方面讓工作有所進步。大家會覺得這樣的領導人標準很高,而從事高標準工作的團隊成員即使遇到困難,也會為達成目標而努力貢獻一己之力。
(本文摘自/愈吵愈有競爭力:建立團隊的心理安全感,鼓勵「有意義的意見對立」,不讓「沉默成本」破壞創意/漫遊者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