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謝榮浤報導】
臺中市去(111)年12月27日深夜發生大客車左轉彎時,未暫停讓行人穿越路口交通事故,台中市警察局爰規劃「路口安全執法」,針對未暫停讓行人及易釀嚴重傷害等3項重點違規行為加強執法。
統計111年12月24日至112年1月5日,共取締車輛「不暫停讓行人」148件、「闖紅燈」2,077件及「左轉彎未依號誌指示行駛」275件。市警局賡續落實重點執法工作,期以強力執法量能,及搭配宣導作為,提升駕駛人與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並導正民眾對交通安全的正確觀念,以減少交通事故。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本局111年度已於北區文心路與中清路口、北屯區文心路與崇德路口及西屯區文心路與臺灣大道等3處路口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取締車輛不暫停讓行人違規,以教育駕駛人停讓行人的觀念。未來將持續觀察執行成效,並分析轄內交通事故狀況,評估增設車輛不暫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防制交通事故,保障用路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