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規定,今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於2年內申請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及領牌,未掛牌可罰1200到3600元;14歲以下也禁止騎乘,違者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當場禁止其駕駛;行駛速率若超過型式審驗合格時速25公里,將處駕駛人900元至1800元罰鍰。交通部公路總局為鼓勵使用中的微電車及早掛牌,自11月30日起至明(112)年底前免徵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
GOKUBE業務經理陳維裕表示,公司旗下約有1000輛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輛,身為全國唯一的共享微電車出租業者,更應擔負起社會責任,該公司也非常認同此次政策目標,將積極與高雄市區監理所合作完成旗下微電車掛牌,同時表示透過投保強制險,也能提供租借者和用路人有更多的保障。
苓雅站劉站長提醒民眾從本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民眾需在2年內為您的愛車掛牌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才能上路。11月30日前購買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至明年年底前掛牌有免繳規費措施,請民眾把握時間。11月30日起,騎行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務必戴安全帽、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駕駛須滿14歲。另外,公路總局也在「監理服務網」設置「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宣導微電車相關規定,供民眾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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