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毓蘭》警界自外於人事一條鞭,罔顧同仁權益!
【愛傳媒游毓蘭專欄】警察機關裡面的政風和主計都奉行中央一條鞭,人事卻都由警職人員擔任,101年以來中央、地方的人事主管,「 全部都是」警職人員,沒有人事職系。
除了專業令人堪憂,辦理人事業務時不能堅持同仁權益外,因為人事人員列警界升遷圖中發展,謀求未來升官機會,只顧執行主官意志,維護同仁權益恐怕不會是優先考量。
我就此現象質詢人事長蘇俊榮,蘇人事長說制度上警界是雙軌,絕大多數由警職擔任,少部分由人事職系擔任。其實根本沒有所謂少部分,如上述統計,警界的人事職系專業人員,是0!
蘇人事長回應,這種情況必須要用案例分析教學方式,加強警職人事人員的訓練,人總也會整體性來強化警察人事專業。我要求,如果人總容許警界可以那麼特殊,不用專業職系擔任人事人員,那就要能確保提升警察人事業務的正確性!警政署對人事的觀念要改,不只是管理、控制,應有人力資源與服務的觀念。
警察機關人事業務影響同仁權益、沒有同理心的例子比比皆是。除我過去質詢提出的花蓮已故局員高志遠因公撫卹申請之外,也有一位原先警察機關的薦任科員,為了照顧罹癌雙親而申請留職停薪,機關完全不准只好辭職,後來考取警四等考試,申請辭職前人事資格來派職務,機關還是不准。
警界用自己發明出來,不復用辭職人員的遊戲規則,不承認辭職以前的所有資格,連這位前薦任科員是因為照顧雙親才迫於無奈辭職,也完全不管不顧。
乃至於松山之亂延伸出來,用違法預簽同意書拔分局長官位;台南長榮大學女生命案,也發生同一件事情二次拔分局長官降調官等,荒腔走板。希望透過人總督促,能夠改善警界自外於人事一條鞭所產生的種種亂象。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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