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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寮鄉傳賄選 一票兩千抓到了

台灣好報/蘇峯毅/雲林 2022.11.15 18:32
新聞圖片 【記者 蘇峯毅/雲林 報導】選舉日不到20天,全國反賄選活動也正如火如荼展開,雲林縣麥寮鄉傳出鄉長候選人用一票2000元的價碼涉嫌賄選,雲林縣地檢署檢察官黃晉展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縣專勤隊、嘉義縣專勤隊,於昨(14)日通知麥寮鄉蔡姓鄉長候選人之競選總部後援會魏姓會長及林姓樁腳及受賄民眾等共5人到案。

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魏姓會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官訊問後,認魏姓會長已交代部分案情,經法官諭令新臺幣40萬元具保;林姓樁腳則由檢察官諭令以5萬元具保候傳。

本件麥寮鄉蔡姓鄉長候選人之競選總部後援會會長,以每票2000元之對麥寮鄉鄉長候選人價,交付6萬元賄款與林姓樁腳,其中1萬4000元,用以賄賂林姓樁腳及其家人共7人,另5萬6000元則請林姓樁腳向其親友買票,並請求投票支持麥寮鄉蔡姓鄉長候選人。魏姓會長又以每票2000元之對價,交付賄款予許姓民眾,並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經檢警調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於14日陸續通知被告魏姓會長、林姓樁腳、許姓民眾及其餘選民到案說明及接受檢察官訊問,樁腳及受賄選民並自動繳回現金不法所得計6萬2000元。

雲林縣地檢署呼籲,向有投票權人行賄買票涉犯賄選重罪,賣票收賄亦有刑責,時值選舉期間,雲林縣地檢署投入大量人力查察賄選,更將於選舉前2日派遣檢察官進駐賄選熱點之所轄分局,成立機動查賄隊伍進入村里,貼地查察,嚴查厲辦,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任何人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歡迎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國家民主政治素養。 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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