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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賣家月銷售額達8萬者 須辦稅籍登記

桃園電子報/記者邱怡芳 2022.09.05 15:19

隨著疫情影響,消費者為了減少與人群接觸,消費形態改以網購為主,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並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網路賣家也愈來愈多,倘當月銷售貨物或勞務達起徵點者〔銷售貨物為8萬元,銷售勞務為4萬元者〕,即必須向住(居)所或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

網路交易當月銷售額達起徵點,應辦登記。圖:資料照

北區國稅局進一步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稅,財政部每年都會辦理「網路交易查核」專案,請各地區國稅局加強查核以網路交易經營模式之營業人是否有逃漏稅捐。舉例說明,甲君自106年起於知名網路電商平台銷售車用周邊商品,有數萬名粉絲,並獲買家給予高度的評價,甲君107年5月起銷售額為18萬9千餘元,已達起徵點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經北區國稅局獲甲君107年5月至110年9月短漏報銷售額2千3百萬餘元,補徵營業稅額1百萬餘元及處罰鍰58萬餘元。

鑒於目前仍許多有從事網路交易營業人因不諳法令未辦稅籍登記而受罰,為減少徵納雙方爭議,北區國稅局設計「個人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自我檢測表」,讓民眾可運用簡捷的方式,自我檢測是否應辦理稅籍登記,並建置「網路賣家稅務關懷站」專區,以簡單易懂的圖卡或影片方式提供網路交易應注意的相關資訊。

北區國稅局建置「網路賣家稅務關懷站」專區,以簡單易懂的圖卡或影片方式提供網路交易應注意的相關資訊。圖:截自北區國稅局網站

北區國稅局呼籲,請網路賣家自行檢視,倘有未依規定申辦稅籍設立登記者,應儘速依規定補辦,以維護自身權益。若有相關營業稅稅務疑義,除可至該專區瀏覽外,亦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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