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民眾即時提起行政救濟之多元管道,財政部全球資訊網網站於111年7月1日起建置完成線上聲明訴願功能供民眾使用,並已正式上線運行。
北區國稅局指出,民眾無論是對稅捐稽徵機關核課稅捐之復查決定不服,或對非核課稅捐處分不服(例如否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退稅申請或變更稅籍登記等),應於收到復查決定書或否准函次日起30日內提起訴願,為使線上聲明訴願功能充分發揮資源最大化效用,國稅局也會在復查決定書或否准函內載明。
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提起訴願可多利用線上聲明功能,並於線上聲明訴願之隔日起算30日內向財政部補送紙本訴願書及原行政處分書影本等資料。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這篇新聞 北區國稅局:對稅捐處分不服 可利用線上聲明訴願 最早出現於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