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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法律高材生控訴遭逼「自願離職」 老闆竟稱也是受害者

觀傳媒/ 2022.01.28 22:24

(嘉義新聞)【記者陳聖璋/嘉義報導】在嘉義某科技公司擔任協理暨董事長特助的吳先生指控,疑似得罪該公司梁姓負責人身邊的「親密部屬」,被逼自願離職,吳先生不從,該公司竟羅織罪名,將吳先生管理的部門裁撤並調職,讓他去工地做粗工,用「屈辱性」的方式刁難,要迫使吳先生自己離職。

吳先生指出,去(110)年12月,他與公司吳姓人資經理發生摩擦後,原本相當器重他的梁姓負責人態度丕變,今年1月19日以通訊軟體傳訊給吳先生,暗示他「離開公司」。


▲該科技公司調動吳先生職務之公告。
(圖/當事人提供)

吳先生說,梁姓負責人1月20日找他,以近乎疲勞式的「審訊」會議,逼迫他自願離職,吳先生不從,隔天該公司竟發公告,以吳先生「因管理轄下部門熟悉度不足,無法勝任原管理階層工作」為由,將他調職去太陽能案場工地做「粗工」。

高學歷的吳先生是台大法律系畢業、政大法學碩士、中山大學亞太所法律組博士生,他控訴,「連續三天的粗活實在讓我的身體吃不消,昨晚下班回家,吃完晚餐後,就靠在沙發上睡著了,睡到半夜微醒,渾身痠痛」。

「迫於老闆的威勢,工廠裡的人(包括老闆的同學)也把我當清潔工對待;儲備廠長(姓黃,以前是我的屬下)昨天下班前找我談話,要我提自願離職」。


▲吳先生被迫到案場做清潔工。
(圖/當事人提供)

「黃姓儲備廠長昨天下午去公司開會時,梁姓負責人問他,協理在做什麼?他回答,「在掃地」,梁姓負責人說,「找個人在旁邊監督他」。吳先生氣憤地說,「他(指梁姓負責人)就是要用這種屈辱性的做法讓我受不了,提自願離職!」。

吳先生說,吳姓人資經理多次「提醒」我,梁姓負責人在黑白兩道都混得很熟,很有「辦法」。梁姓負責人曾說過,他隨時能叫上百人來圍事,因為他當過警察,曾驕傲地說,從北到南他都有當高階警官的同學,只要他一通電話,他們都會幫他;「這些話讓我心生恐懼」。

吳先生強調,該公司逼迫他離職的相關舉措,已明顯違反勞基法,他已蒐證並向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投訴。

碩恩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裘佩恩表示,該公司顯已違反勞動基準法10-1條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勞工有權利要求資遣,吳先生應是要求資遣並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但資方顯然不願意,因此,才不斷做出不符合勞工身分的調職。

裘佩恩強調,以吳先生的高學歷及當時應聘進該公司之職務,該公司對他所做的職務調整,顯不符合其身分,已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


▲吳先生控訴,公司以屈辱性的做法要讓他受不了,逼他「自願」離職。
(圖/當事人提供)

對於吳先生的指控,該公司梁姓負責人反控,公司也是受害者,「公司缺人缺得要命,我需要去做這些動作嗎?如果是重金禮聘,我更會珍惜,為什麼吳先生轉正式後就表現不一樣,吃定我呢?」

梁姓負責人說,他(指吳先生)工作不積極,每天不知道在做什麼,事情做完不回報,說是他的習慣,到公司2、3個月,不知道他在幹嘛;「很多問題啦,投訴的一堆啦,都是他片面之詞,已準備跟他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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