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胡琪俐/綜合報導
買房不想成為「盤子」,每一個細節都得精打細算,尤其是在稅率方面,若符合相關優惠條件,可千萬別錯過機會!像是有些屋主繳了大半輩子的稅,都沒搞清楚其實自己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白白錯過了優惠的機會。針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基隆市稅務局就特別整理出5個必備條件,也點出相關注意事項,提醒符合要件的納稅義務人,儘早提出申請。
基隆市稅務局指出,自用住宅優惠稅率(2‰)和一般用地稅率(10‰~55‰)相差4倍以上,而當年度地價稅欲適用優惠稅率者,必須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也就是現在申請者,要自明年開始適用。
依土地稅法規定,要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課徵地價稅,必須具備下列5要件:
1.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其中1人要設立戶籍於該地。
2. 房屋不可以出租及營業。
3. 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4. 房屋與土地必須是同一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5. 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